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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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巢湖: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
本报讯 今年以来,安徽省巢湖市财政局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目前已对181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政府采购资金达29885万元。
据了解,巢湖市财政局着力建立全方位的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巢湖市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政府采购全过程纳入绩效评价体系,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预算单位在采购闭环绩效管理中职责划分,加强协调配合,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政府采购需求、采购计划实施和履约验收管理全过程。。
在评价方式上,巢湖市财政局采取采购人自评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相结合,采购人作为绩效自评的责任主体,按照全覆盖要求对政府采购项目开展绩效自评;聚焦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高、具有一定规模的政府采购重大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通过委托第三方和抽调业务骨干参与组成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小组,从政府采购项目的立项审批、项目预算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流程、采购招标过程、惠企政策执行、履约验收环节、资金拨付及社会效益等方面,对政府采购项目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对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进行绩效评价。同时,巢湖市财政局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政府采购提质增效,倒逼政府采购相关行业形成良性竞争,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优化市场风气,积极打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高地。
(刁杰富 朱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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