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标准化建设推动民政服务提质增效
胡 润
近年来,浙江省义乌市聚焦幸福颐养、社会服务、精准保障、智慧民政等民生领域,深化标准化建设,推动民政服务提质增效,助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推行“养老+”,颐养供给体系化
义乌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10余个市级规范,推开全国老年友好型社区、省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打造幸福颐养标杆区。
强化金融保障。义乌市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对接养老设施、医养结合等领域,开发普惠养老专项贷款及低息项目;升级金融适老化服务,设立绿色通道,普及金融机构手机银行、自助柜员机等智能终端,优化银行卡老年支付环境。义乌农商银行推出养老保险全额信用贷款“颐养贷”,惠及全市13895户家庭。
拓展产业集成。义乌市试行“物业+”服务,在成熟小区引入优质物业打造示范型居家养老社区,鼓励新建小区提供康养、临终关怀等养老服务,探索部分小区批量改造养老用房,以服务型颐养住宅、租赁型老年公寓等激活市场;发展“企业+”服务,吸引地产企业打造专业社区,招引保险企业建设高端社区,引导优质连锁型企业嵌入社区养老服务,满足多样化养老需求。
深化智慧康养。义乌市持续推进家庭医生签约,2023年签约老年人13.85万人、慢病健康随访133.59万人次;建设老年医护康养学科,在14家镇(街)卫生院设置中医馆、9家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将康养服务送到老年人身边;推进村(社区)卫生室(站)、家医驿站、巡回医疗与120急救“3+1”乡村医疗卫生融合,在偏远村(社区)投用家医驿站12家,方便农村老年人就医;细化上门医护,开设老年家庭病床311张,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拓宽“救助+”,民生保障精准化
义乌市先后出台《社会救助服务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打造精准保障标杆区。
“1+8+X”体系救助。义乌市深化智慧救助平台建设,优化低保、特困供养等8项基本救助服务,统筹多元力量参与,构建全生命周期社会大救助工作体系;打造“义起救”等社会救助品牌,补贴9200万元开展家庭救助探访。义乌市深化“弱有众扶”共富样本被评为浙江省社会救助创新实践优秀案例。
“助联体”精准帮扶。义乌市着力推动市、镇(街)、村(社区)三级“助联体”建设,形成涉20个部门58项救助的帮扶清单。实施困难群众“水费减免”线上直达、无感智办和“用水预警”,做精“弱有众扶”“善居工程”重点项目,打造“共富橱窗”“善行孝义”等慈善品牌,近两年为困难群众减免水费21.64万元,处理用水预警300余次,“一户一策”改善低保家庭居住环境65户,办结困难群众需求2300余个,“融合商业与公益探索助残造血新模式”入选浙江省百个助残共富好案例。
兜底保障长效赋能。义乌市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六位一体“乡音寻亲”机制,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打造“养医康教护”共同体,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创新“数字+”,业务办理流程化
义乌市着力构建“数字+服务+治理”生态体系,打造智慧民政标杆区。
联建智慧救助平台。义乌市联动36个部门单位,构建市、镇(街)、村(社区)“三级智治”助困帮扶体系,将助医、助困、助学等救助联办事项由原来的14个拓展至30个,5分钟生成20类数据初核报告,实现跨部门、层级、系统、业务“一键”集成办理。开展“现场办”救助审批改革,将救助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3个工作日减为7天,提高社会救助及时性。
重塑“一站联办”流程。义乌市实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逝者身后事等关联事项“一窗受理、部门联办”,在“浙里办”移动端增设养老服务模块,老年人可网上申请、预约、办理入住养老机构和老年人优待证。
信用监管“联合奖惩”。义乌市探索实施社会组织部门联合奖惩,出台《义乌市公共信用评分办法(2020版)》等文件,明确社会组织公共信用评分标准,通过信用扣分、列入异常名录等推进信用联合监管。该办法实施以来,共有433家社会组织及负责人被扣分,258家优秀社会组织享受加分。
创优“国际+”,社会服务现代化
义乌市民政局深入推进婚俗、殡葬、孤儿养育等领域改革,打造暖心服务标杆区。
建强婚姻登记机关。义乌市按照国家5A级标准建设市婚姻登记中心,跨省通办婚姻登记2089件;创新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查询机制,婚恋对象可互查有无家庭暴力记录;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有需求的夫妻辅导调解;招募“浙江好人”等代表为结婚登记的新人颁证,增强结婚登记的仪式感。
关爱守护流动儿童。义乌市民政局联合36个部门单位组建流动儿童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义同守护”系列活动,实施“浙里护苗”“爱心助学”等品牌项目,推进流动儿童服务国际化、现代化;发布《儿童友好公交专线建设与服务规范》,制定儿童公交安全出行地方标准,在全市村(社区)配备儿童主任540多名,加强流动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倡树文明殡葬新风。义乌市出台实施《生态葬管理试行办法》,在全市建设17个骨灰存放堂,开辟8处生态葬区,大力推行树葬、花坛葬等生态葬法。2020年起,义乌市共发放生态葬奖励1804.8万元。(作者系浙江省义乌市民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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