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陶春风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高新”或“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科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陶春风、股东黄宇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给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背景
国创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科元控股及陶春风转让公司146,612,032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0%;国创集团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黄宇转让公司45,816,2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上述协议转让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公司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32号)、2024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完成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5号)。
根据各方签署的协议,在股份正式过户后,科元控股、陶春风、黄宇要将受让的全部股份质押给国创集团,直至各方支付完毕各自的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后解除质押。
二、本次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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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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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科元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陶春风的本次股份质押不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除本次质押外,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无其他质押情形。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5、本次质押主要是为科元控股、陶春风与国创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股份转让剩余转让价款提供质押担保。待科元控股和陶春风支付完毕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后解除质押。
6、控股股东本次质押行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预计无影响。包含以上股权质押程序在内的股份协议转让程序使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并相应影响公司治理结构。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权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32号)及相关公告。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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