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华商报
近日,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公布了最新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
ETC车辆通行ETC专用车道,在入口时应将ETC卡插入电子标签(OBU)内,在出口一次扣费;其他车辆通行人工或混合车道,在入口领取通行卡(即CPC卡)、在出口现金或移动支付缴费。
车辆驶出高速公路时,出口车道显示当次通行的全程费用,实现“一次行程、一张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
货车通行高速公路应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通行高速公路。
通行费优惠政策:
(一)全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费率标准在核定标准基础上优惠10%。
(二)对合法装载的2类、4类、5类货车,费率标准在10%基础上再次优惠不同的比例。
(三)对行驶G30连霍高速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三桥经咸阳至西吴立交段、G3024宝鸡过境高速虢镇东立交至宝鸡段所有客货车辆,执行1类车0.4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省政府批准为1类车0.6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四)对行驶G30N西安外环北段高速公路的所有载货类车辆,执行1类车0.4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省政府批准为1类车0.6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行驶G6521榆蓝高速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G3511菏宝线合阳至铜川段、G3511菏宝线旬邑至凤翔段、澄商线澄城至韦庄高速、宁陕至石泉高速等5条高速的所有客货车辆,暂执行1类车0.6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省政府批准为1类车0.7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六)自2021年9月1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陕西交控集团管理的G6521榆蓝高速榆林南至史家湾立交段,4类、5类、6类载货类车辆费率标准分别由目前执行的1.78/1.87/2.21元/车公里,降低至1.57元/车公里,并暂停加收载货类车辆袁家砭隧道通行费。榆林绥延公司管理的G6521榆蓝高速史家湾立交至延川西立交段,4类、5类、6类载货类车辆费率标准分别由目前执行的1.78/1.87/2.21元/车公里,降低至1.57元/车公里。
(七)自2023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4日,对行驶西安外环高速南段(鄠邑至蓝田)的所有载货类车辆,执行1类车0.4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省政府批准为1类车0.7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车辆通行费计费及取整原则:
高速公路车辆应缴通行费额,按照实际行驶里程乘以对应的收费标准计算(若有大型桥梁隧道加收通行费的,再加桥隧加收费用)。
MTC车辆按应缴通行费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元;ETC车辆在应缴通行费额基础上(如应缴费额尾数小于0.5元则舍去),执行ETC优惠折扣后,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非封闭式收费公路按车次收费。
监督电话:
029-86402350(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87832121(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029-12122(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记者 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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