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答中青报:源头防控新污染物,三年识别566种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

生态环境部答中青报:源头防控新污染物,三年识别566种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
2024年10月22日 14:24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2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艺)2021年至2024年,生态环境部识别评估了566种化学物质的危害和环境风险,提出了987项环境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控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这是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司长郭伊均今天在该部发布会上介绍的内容。

“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是从源头防控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重要抓手。”郭伊均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通过严格的审批,从源头推进我国相关行业研发、生产和使用对环境友好的化学物质,促进绿色化学发展,既防控新化学物质环境风险,又提升相关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有效应对未来可能的绿色贸易壁垒,这也是国际上对新化学物质的通行管理制度。

事实上,自2022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以来,生态环境部就一直在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的摸底调查。郭伊均说,他们组织筛选出4000余种具有高危害、高环境检出的化学物质,完成122个行业,7万余家企业的化学物质生产使用情况摸底调查。将国际上已禁用或者限用的,但在我国仍有生产使用的化学物质纳入优先评估计划,持续推进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工作。

同时,着力防控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突出环境风险,对14种类的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实施禁用、限用等管控措施,启动了一批新污染物治理试点示范。

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全面淘汰8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并将新污染物治理要求作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综合决策参考,促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

郭伊均表示,下一步,将依托现有技术机构力量,探索在国家和区域流域层面建立“1+7”新污染物治理技术中心,并带动地方逐步提升新污染物治理监管技术能力。将新污染物治理纳入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综合治理和国际履约相关规划统筹。统筹传统污染物和新污染物,强化新化学物质和现有化学物质以及大气、水、土壤等多环境介质的协同污染控制。从法规制定、科技攻关、资金保障等方面,推动实施新污染物治理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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