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以“国企”名义安排工作的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通过假冒某国有公司并伪造营业执照、私刻印章,在内蒙古人事招聘网站、微信朋友圈等方式,对外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委托就业协议,谎称花钱能够办理国有企业正式工作,可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工资每月4000元至60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本案报案人达300余人,造成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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