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9月2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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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4-092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派格”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4年9月19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纪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选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和市场等情况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威派格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9日

  至2024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会议召开5日前刊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所网站供查阅。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年10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上海市嘉定区恒定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寅君

  邮政编码:201806

  电话:021-69080885

  传真:021-69080999

  4、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证券账户及个人身份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证券账户、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出席人身份证(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4-093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拟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信永中和对变更事宜无异议。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与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无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立信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相关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项目合伙人:葛伟俊

  ■

  (2)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朱华

  ■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0万元。审计费用系综合考虑公司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确定。上述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信永中和,信永中和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拟不再续聘其为财务审计机构,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宜与信永中和、立信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和立信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信永中和和立信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公开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从综合实力、人员配置、质量管理、执业记录、工作方案、商务报价等方面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考评,最终评定中标候选单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选聘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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