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整治“散乱污”企业,近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向环境污染犯罪属地乡镇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在办理耿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件中,办案检察官发现属地乡镇政府在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职责方面存在未能及时、有效排查整治取缔本辖区内“散乱污”企业的问题。为有效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汝南县人民检察院针对属地乡镇政府存在的问题依法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属地乡镇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及时开展有效的排查整治取缔工作。
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乡镇政府表示将认真研究检察建议书提出的问题,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尽快对本辖区“散乱污”企业开展有效的排查整治取缔工作,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相关宣传,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回复。
下一步,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合力促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汝南的生动实践。(图片/耿雨 龚旭阳)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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