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王镜茹
9月19日,科达制造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边程通知,其与关琪经友好协商,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就财产分割事宜作出相关安排。
科达制造方面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公司对第四大股东边程因解除婚姻关系进行的财产分割事项已进行详细公告。该事项系股东个人事务,对公司治理与股份结构的稳定不造成实质影响。无论是否是一致行动人,边程及关琪都将合并计算判断5%以上大股东身份,继续共同遵守5%以上大股东以及董事减持比例、减持披露等一系列限制。在边程任职公司董事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以内,不会因本次婚姻关系解除而减少相关减持限制。”
据悉,边程为科达制造董事长。财产分割前,边程持有科达制造股票9869.96万股(截至9月20日收盘,市值6.94亿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146%,系公司第四大股东。分割后,边程、关琪分别持有科达制造股票4934.98万股,持股比例均为2.573%。
公告显示,关琪自愿将其因财产分割获得的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等权利委托给边程。另外,双方均作出《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上述股份办理完毕非交易过户手续之日起的12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的科达制造股票。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易旭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承诺函的约束力取决于其具体内容和执行情况。如果承诺函缺乏具体的执行机制和违约责任条款,其有效性可能受到限制。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和《不减持承诺函》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离婚案件导致的控制权变动风险和市场担忧。然而,要完全规避‘绕道离婚进行减持’的风险,还需要监管部门严格监管和法律法规的完善。”
不仅仅是科达制造,年内长春高新、卓胜微、彤程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均公告了控股股东、大股东离婚事宜。
例如,长春高新1月披露,公司股东金磊与王思勉已通过协议方式办理了解除婚姻关系手续,金磊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01.41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份的7.42%,分割至王思勉名下。权益变动后,金磊持股比例从8.56%降至1.14%,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思勉最终持有3001.4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7.42%,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受消息影响,长春高新公告后股价跳水下跌6.3%,随后公司管理层回应称,相关事项的发生不存在特殊设计或特别考量。类似的情况,截至9月20日收盘,科达制造报7.03元/股,跌幅1.54%。
排排网财富研究员卜益力分析认为:“大股东离婚带来的财产分割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容易引发市场猜想,且投资者会质疑这类离婚是否是股东通过技术手段规避减持限制的一种方式,从而造成上市公司股价波动。”
卜益力还表示,高额的“分手费”不仅对个人财务造成压力,还可能引发市场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的担忧。
2024年上半年,科达制造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74%,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4.16%,主要受累于其参股的蓝科锂业业绩的大幅下滑。
易旭律师认为,此类事件容易引发市场对公司未来经营稳定性的担忧,影响投资者信心。此前亦存在大股东通过离婚等手段规避减持限制,进行违规减持的情况,损害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与此同时,监管也在发力。2024年5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进一步明确,离婚、解散分立等分割股票后各方持续共同遵守减持限制,以防“假离婚”等绕道。
(编辑 闫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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