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尚融创新(宁波)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创新”)持有公司股份4,6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21%。公司股东上海尚融聚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融聚源”)持有公司股份3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68%。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889%。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并于2022年10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5月25日,公司披露了《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5%以下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股东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911%。其中股东尚融创新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3,68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2043%,股东尚融聚源拟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312,5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868%。
公司收到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告知函》,截至2024年9月16日,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已减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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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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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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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9月16日。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未实施□已实施
基于自身资产管理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尚融创新和尚融聚源本次减持计划未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未达到√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是√否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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