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6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2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意向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22.7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18元,共计募集资金39,814.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44.1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269.8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9.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019.9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5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1,172.6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911.82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260.8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28,091.6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2.84万元及已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200.48万元,置换资金总额1,333.32万元。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717号)。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本次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11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5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其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232.10万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4,303,931股变更为116,624,931股,注册资本由114,303,931元变更为116,624,931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议案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决策,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日盈电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杭可科技远航精密维宏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无锡振华零点有数鼎胜新材云意电气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凯锐, 202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2022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芯瑞达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柯宗地、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雪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凯锐、项目质量复核人庞红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为 47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18.97%。

  本期内控审计费用为 13万元,较上期审计费用下降13.33%。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2024年度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团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中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经过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万元,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殷忠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此项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长是蓉珠、董事陆鹏、庄小利、独立董事王文凯现场参加会议,独立董事张方华、宋冰心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是蓉珠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47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3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完成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授予的登记工作,其中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232.10万股。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14,303,931股变更为116,624,931股,注册资本由114,303,931元变更为116,624,931元。根据上述注册资本变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60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6日(星期五) 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30日(星期五) 至09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qtzb@riyingcorp.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9月06日下午15:00-16:0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9月06日下午 15:00-16: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是蓉珠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陆鹏

  独立董事:张方华

  董事、财务总监:庄小利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9月06日 下午 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8月30日(星期五) 至09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qtzb@riyingcorp.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周质文

  电话:0519-68853200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9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而作出,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时间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8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损失。2024年1-6月公司计提各类减值损失591.38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9.3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32.0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及确定方法

  (一)信用减值损失

  1. 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

  ■

  (2)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

  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账龄自款项实际发生的月份起算。

  (3)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的认定标准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2024年1-6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9.3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32.0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利润总额591.38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未经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6月资产及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286      证券简称:日盈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7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3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日盈电子二厂3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3日

  至2024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三)凡2024年9月9日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24年9月12日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会议登记处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芳茂村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213119

  联系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届时准时参会。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遵照当日通知。

  (四)公司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质文              电话:0519-68853200

  传真:0519-88610739         邮箱:zqtzb@riyingcorp.com

  特此公告。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日盈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公司代码:603286                                公司简称:日盈电子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9-06 众鑫股份 603091 --
  • 09-02 慧翰股份 301600 39.84
  • 08-26 富特科技 301607 14
  • 08-23 速达股份 001277 32
  • 08-23 益诺思 688710 19.06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