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水运网
8月7日,东莞海事局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在沙田镇召开了“2024年东莞市水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船员权益保障政策专题辅导会”,旨在充分发挥三方机制的平台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强化普法宣传和政策指导,助力辖区航运企业提升合规经营水平。
“受工作性质决定,船员的作息难以与普通人一样,且工作内容容易使其疲劳,而疲劳被认为是导致海上灾难和海员健康的一个严重诱因,对航运也是一个重大风险点。”参会的航运企业代表感触很深,“听到市内开展关于特殊工时政策的专题辅导会,我们很兴奋,能让我们航运企业对船员权益保障政策有一个更细致的了解,也为船员学习特殊工时相关政策提供了一个机会,是一举多得的好活动!”
特殊工时指企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工时制度,我国现行特殊工时指不定时工作制或者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于船员,实行特殊工时能够满足自身休息的需要,而对于航运企业,申报特殊工时能为航海业内集中休息、集中办公的现状填补上制度的漏洞,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航运企业合规经营的潜在问题。
专题辅导会上,相关行业的专家学者依次向船员和航运企业代表分享船员权益保障的相关内容。来自广州海事法院研究室的倪学伟法官作了题为《船员权益保障的若干法律问题》的专题讲座,结合海事审判实践中的船员劳动合同纠纷经典案例对船员权益保障相关法律及实务问题进行讲解。来自东莞海事局的履约专家余纪龙为参会代表分享了其最新的研究成果《船员职业事故影响因素分析》,通过数据揭示了与海上职业事故相关的船舶、船员和事故后果的分布和特征,并提出了加强船上职业安全和健康防护的对策建议。来自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聂怒科长围绕特殊工时政策的实施,从什么是特殊工时、如何申请特殊工时两个方面进行宣讲,扫除了此前广大航运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遭遇的法律和业务相关盲区。
此外,专家学者还对船员提出的船员权益保障相关问题进行即时解答,就特殊工时政策实施与航运企业代表进行了充分交流。
“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对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了改革要求,是我们下一步工作的遵循和指引,也为我们加快推进高素质船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东莞海事局船员管理船处长王霖表示。
目前,东莞市注册船员已经超过1.2万人,他们辛勤工作,完成了大量的货物和客运任务,为国家创造了丰厚的财富。接下来,东莞市水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将进一步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不断完善船员权益保障制度供给,共同构建和谐的水上劳动关系,促进东莞水运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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