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恒铭达”)进行增资,增资额为人民74,328.66万元 ,用于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42,021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0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5,999,869.63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286,624.2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31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8月1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0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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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备案名称为“惠州恒铭达电子材料与通信器件产业升级建设项目”。
三、本次增资的基本情况
惠州恒铭达作为募投项目“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便于募投项目的有效推进,公司拟用该募集资金74,328.66万元对子公司惠州恒铭达进行增资,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2,328.6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便惠州恒铭达实施该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惠州恒铭达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惠州恒铭达100%股权。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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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惠州恒铭达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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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增资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已开设银行专户进行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与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监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将根据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74,328.66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8月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客观事实,有助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惠州恒铭达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同时,该事项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45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监事会主席黄淮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46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担保对象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通”或“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风险;
●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人: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铭达”或“公司”)
2、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孙公司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
3、担保基本情况介绍
华阳通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涵盖研发、设计、测试至量产的全方位精密金属结构件一体化解决方案。凭借卓越的专业技能与服务质量,华阳通在通信领域内汇聚了优质项目及客户资源,并与某数通算力客户(以下简称“H客户”)构建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随着双方合作的持续深化与拓展,华阳通与H客户间的业务有了进一步的拓展,形成了更深层次、更高附加值的业务关系。华阳通不仅在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方面保持持续投入,同时正积极推进新产能的建设,以充分满足未来业务增长的预期需求。
为确保后续业务合作的顺畅进行,恒铭达计划向H客户出具《担保函》,针对华阳通与H客户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等(华阳通和H客户友好合作至今,从未发生过任何上述相关情况),担保最高限额为60,000万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实际出具担保函之日起6年,此举旨在进一步巩固双方之间的信任基石,使得双方未来合作的深化与拓展更加坚实。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二、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惠州华阳通机电有限公司
(二)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成立日期:2021-04-22
(四)法定代表人:陈金霖
(五)注册地址:惠州市惠阳经济开发区惠澳大道西侧矮岭段(厂房C)
(六)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七)经营范围: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散热器制造、散热器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种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储能技术服务;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华阳通系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九)信用情况:华阳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十)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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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事项:恒铭达对H客户与华阳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及损害赔偿等(华阳通和H客户友好合作至今,从未发生过任何上述相关情况)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自实际出具担保函之日起6年。
4、担保金额:最高限额为60,000万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全面了解了华阳通的经营状况,并查阅了华阳通近期的财务报表。公司董事会认为:华阳通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且华阳通与H客户已稳定合作多年,拥有丰富的精密金属结构件的研发、设计、测试到量产的一体化解决方案的经验,担保风险可控。恒铭达为华阳通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47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5日发出。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进行表决,由董事长荆世平先生主持,应该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本次拟用募集资金74,328.66万元对子公司惠州恒铭达进行增资,其中2,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72,328,66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以便惠州恒铭达实施该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惠州恒铭达注册资本变更为10,5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惠州恒铭达100%股权。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此出具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为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华阳通与H客户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华阳通和H客户友好合作至今,从未发生过任何上述相关情况),担保最高限额为60,000万人民币,担保期限为自实际出具担保函之日起6年,具体内容以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定于2024年8月26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48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恒铭达”)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安排,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用不超过6.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69,051,529.00股。截止2024年7月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042,02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9.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5,999,869.6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3,286,624.2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8月1日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20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亦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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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惠州恒铭达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备案名称为“惠州恒铭达电子材料与通信器件产业升级建设项目”。
2024年8月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惠州恒铭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增资金额合计74,328.66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一年内剩余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此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四)保荐人意见
保荐人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七、备查文件
(一)《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三)《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四)《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证券代码:002947 证券简称:恒铭达 公告编号:2024-049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2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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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以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邮件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相关资料须在2024年8月23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并进行电话确认;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8月2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通讯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邮寄信函,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件地址:hmd_zq@hengmingdaks.com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荆京平
联系电话:0512-57655668
传 真:0512-36828275
联系地址:昆山市巴城镇石牌塔基路1568号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
记手续。
8.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 投票代码:362947;投票简称:铭达投票
(二)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股东可对议案填报的表决意见有: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8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及签章(法人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的性质和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对于采用非累积投票方式的议案,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苏州恒铭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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