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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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8.26元/股(含本数),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8日、2023年12月30日、2024年5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6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7)、《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购买的最高价为16.02元/股、最低价为14.76元/股,支付的金额为人民币3,087,934.28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74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购买的最高价为22.97元/股、最低价为14.7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3,058,321.46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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