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7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7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08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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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53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7月份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

  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担保不属于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218,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0%以上,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24年7月,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公司同意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如下担保:

  公司为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东支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提供以下担保额度(币种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

  注1:本次被担保人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7.077%股份,其他7名法人股东持有其剩余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

  注2:已提供的担保总额如涉及外币,则按2024年8月1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7.1323元)进行折算,下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宁波杉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00万元人民币,为上海杉杉锂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日期:2003年7月7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聚才路1号;法定代表人:乔永民;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及其他炭素材料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及批发、零售;锂离子电池材料的批发、零售;机电产品、五金工具的销售;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展负面清单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说明: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2023年数据经审计,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

  注:具体担保期限以债权确定期间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供担保全年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对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主要系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综合考虑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筹融资需要,有利于相关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提高其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上述担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363,581.3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328,581.36万元人民币,对非合并范围内公司的担保总额为3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104.26%、102.72%和1.54%。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6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一)2024年6月12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40)。

  (二)2024年6月17日收盘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比例累计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的《杉杉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2024-041)。

  (三)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截至上月末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7月,公司未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1,4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64元/股、最低价为9.4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9,999.1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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