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进展公告涉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杭州漫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三明极野食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上述被担保对象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4年6月2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新增担保额度29,000万元,担保期限依据与金融机构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子公司及已设立或将来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之间调剂使用担保额度,但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过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担保对象。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于2024年6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二、本次调剂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在不改变2024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额度预计合计不超过29,000万元基础上,将子公司浙江千束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束家居”)未使用部分担保额度1,050万元调剂给三明极野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明极野”)使用。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及提供担保事项属于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额度内部调剂是为满足子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有利于有效支持和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发展。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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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被调整对象均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
三、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英德极野食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县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进展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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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內。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漫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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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郑承烈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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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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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杭州漫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双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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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及控制关系:实际控制人为郑承烈先生。公司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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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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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浙江双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三明极野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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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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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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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极野食品有限公司系公司新收购的控股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纳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三明极野食品有限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的对外担保仅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2,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99%。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沙县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双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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