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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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方案”)。2023年8月29日,公司披露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6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8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87)。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0月13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0月14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
(二)2024年7月31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31,4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1%,回购最高价格29.6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21.13元/股,回购均价26.2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42,842,071.7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10月13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0)。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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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本次股份回购外,其他股份变动情况主要系2023年8月29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245,000股;2023年9月5日,公司因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2,114,900股非交易过户至“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2024年7月12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000股。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1,631,470股,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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