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招标公告

北京市怀柔区招标公告
2024年07月18日 22:03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北京市怀柔区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战勤保障消防站、训练基地及桥梓消防站所需“三合一”工程红线外市政接驳—外电源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其他电气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8日至7月25日9:00—11:30,13: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开标时间:2024年8月7日9:30

北京市怀柔区战勤保障消防站、训练基地及桥梓消防站所需“三合一”工程红线外市政接驳—外电源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其他电气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8月7日9:30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11011624210200007661-XM001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北京市怀柔区战勤保障消防站、训练基地及桥梓消防站所需“三合一”工程红线外市政接驳—外电源工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其他电气设备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以甲方要求为准。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207.621117万元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网址: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

(一)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二)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三)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五)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七)电子开标:

供应商在开标地点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注:请投标人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认真核实数字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投标要求。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7日9:30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及开标网址: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方式,投标人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参与电子开标。投标人自行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不接受纸质文件,无须投标人到达现场。

七、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三)《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四)《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七)《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八)《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九、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本级)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杨宋镇前进北街28号

联系人:乔德正

电话:010-6964711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怀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

联系人:卢月

电话:010-69681072

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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