址:经开区鸿翔路1号)
3、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医院管理;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数字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电子产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残疾康复训练服务(非医疗);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体育健康服务;健身休闲活动;病人陪护服务;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一类医疗器械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副产品销售;软件开发;诊所服务;中医诊所服务(须在中医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医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8、增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对一心堂健康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一心堂健康股权结构无变化,公司出资比例均为100%。
10、经查询,一心堂健康、一心堂健康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2,400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5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医云医疗产业发展(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云医疗”)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5万元对其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云药房”)进行增资,并同意医云药房就本次增资修改《公司章程》。
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医云药房业务发展,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因此,公司同意全资子公司医云医疗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5万元对医云药房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医云药房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至375万元。
2、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增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医云药房(云南)有限公司
2、住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丰宁街道虹山南路143号一号商铺
3、法定代表人:阮国伟
4、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化妆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国内贸易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日用百货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8、增资方式:医云医疗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75万元对医云药房进行增资。
9、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增资前后医云药房股权结构无变化,医云医疗出资比例均为100%,公司间接持有医云药房100%股权。
10、经查询,医云药房、医云药房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股东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是为了保证该公司的经营需要,改善其流动资金状况,便于其对外开展业务合作,整体提高其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风险较小。本次增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本次增资金额为275万元人民币,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68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6月13日10时整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
因经营需要,2024年度公司新增担保以下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共计2亿元,用于子公司融资业务,具体额度在不超过2亿元的金额上限内以银行授信为准。以上综合授信在一年范围内以银行授信为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 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中票、短融、超短融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单位:万元
■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子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二)被担保人名称: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
■
(三)被担保人名称: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日期及授信额度以双方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以连带责任担保方式为上述全资子公司本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有利于日常流动资金的周转,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上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合计人民币2亿元,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8,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8,023.28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91%(按合并报表口径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一心便利连锁(云南)有限公司和四川一心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办理贷款、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事项分别向浦发银行南宁分行、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申请金额总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或融资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上述子公司筹措经营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核意 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4-076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4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下午14点;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2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于2024年6月14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案2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其中:议案1-2为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4年7月1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50500,信函请注明“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正红、阴贯香
联系电话:0871-68185283
联系传真:0871-68185283
联系邮箱: 002727ir@hxyxt.com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27”,投票简称为“一心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2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的表决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上述议案1-2中,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参 会 回 执
致: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2日下午14点举行的202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24年7月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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