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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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50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3日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15楼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毛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39,632,57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10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729,268,79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8.55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10,363,7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4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朱全芳先生、王利伟先生、周兵先生、张旭先生、黄敏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朱全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8,74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9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朱全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王利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8,68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13%。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王利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周兵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8,74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9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周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张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8,74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9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张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黄敏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738,75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807%。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黄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唐雪松先生、张怀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唐雪松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38,944,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7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唐雪松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张怀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738,934,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56%。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张怀岭先生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曾远辉先生、傅若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选举曾远辉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738,740,42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94%。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曾远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傅若雪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738,944,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070%。

  该议案获表决通过,傅若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7,435,429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029%;反对389,10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26%;弃权3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6,6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203%;反对389,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4838%;弃权3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9%。

  公司董事长毛飞,董事、总裁朱全芳,高级管理人员吕娴、罗显明、段峰、朱光辉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合计回避表决股数为1,775,000股。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207,8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426%;反对39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0%;弃权3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744,0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970%;反对3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71%;弃权3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160,0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61%;反对43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94%;弃权3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96,2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7690%;反对43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351%;弃权33,0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9%。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9,108,2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91%;反对39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30%;弃权13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1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644,43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3052%;反对39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071%;弃权13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8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薛玉婷、蒋许芳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如下: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51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会议通知以电话和口头通知方式发出,并经全体董事同意,于同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15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冯志斌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朱全芳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系临时紧急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朱全芳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全芳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同意选举朱全芳先生、王利伟先生、冯志斌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其中朱全芳先生为发展规划委员会主任委员。

  2.同意选举冯志斌先生、朱全芳先生、张怀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冯志斌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同意选举唐雪松先生、黄敏女士、张怀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唐雪松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同意选举张怀岭先生、张旭先生、唐雪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张怀岭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专业委员会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上专业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利伟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利伟先生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俊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同意聘任吕娴女士、罗显明先生、邓伯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段峰先生担任公司安全总监,同意聘任何丰先生担任公司总工程师,同意聘任朱光辉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前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且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华梅女士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宋华梅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秘书宋华梅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87579929             传真:028-87579929

  邮箱:songhm@sdlomon.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晓霞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宋晓霞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简历附后。

  证券事务代表宋晓霞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87579929            传真:028-87579929

  邮箱:songxx@sdlomon.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一、董事长简历

  朱全芳,男,196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8年7月至1998年2月,历任金雁化肥厂副厂长、南绵集团副厂长;1998年3月至2016年9月,历任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总经理、集团总工程师;2016年10月至2020年9月,任龙蟒佰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总监。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朱全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朱全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1%。

  二、总裁简历

  王利伟,男,1977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历任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员、市场部副经理;2003年12月至2006年9月,历任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部项目调研专员、经营管理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2006年10月至2009年12月,历任四川龙蟒集团供销公司,市场部长、销售部长;2010年1月至2015年6月,任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任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任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0月至2021年4月兼任公司董事,2023年9月起兼任龙蟒大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21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3年6月起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裁,龙蟒大地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王利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王利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17,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25%。

  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陈俊

  陈俊,男,汉族,1974年7月出生,四川绵竹人,大学专科学历,1994年10月参加工作。1994年10月至2003年9月,先后任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一、二分厂经理助理、经理;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先后任德阳龙蟒磷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经理、德阳市伐木厂厂长、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07年7月任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展部副部长;2007年7月至2016年1月先后任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兼盐边县攀西红格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盐边县攀西红格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至2022年12月,任龙佰四川矿冶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龙佰攀枝花矿产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任龙蟒大地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龙蟒大地总经理。

  陈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陈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5,9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4%。

  2.吕娴

  吕娴,女,1983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成都技术转移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15年4月至2019年8月,任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2019年8月至2021年3月5日,任四川发展现代服务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5日,兼任四川发展兴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于2015年12月至2021年3月5日,兼任四川发展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2023年11月,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德阳川发龙蟒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

  吕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吕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2%。

  3.罗显明

  罗显明,男,197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1994年2月,在绵竹东北高频焊管厂担任电工;1994年2月至1999年,历任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工艺研究员、化验室副主任/主任、生技科科长、车间主任、生产技术副厂长/经理;1999年至2002年,历任四川龙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量部副部长、技术部副部长、工程技术部部长;2002年至2004年,任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经理;任湖北南漳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07年,任四川龙蟒磷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副总经理,在四川大学化学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习;2007年9月至2014年5月,历任云南寻甸龙蟒磷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化云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中化化肥科委会西南中心主任;2015年至2020年12月,任昆明云盘山磷化工有限公司技术顾问、监事。现任公司副总裁。

  罗显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罗显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32%。

  4.段峰

  段峰,男,1971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13年2月在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白皎煤矿工作;2013年2月至2017年10月在四川省宏能芙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任安全科长、生产副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在成都地奥矿业能源有限公司任安全生产部工程师;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在古蔺县宏能实业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10月至2020年11月在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在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任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担任四川发展天瑞矿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安全总监、工会主席。

  段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段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6%。

  5.邓伯松

  邓伯松,男,1972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5年7月至2000年7月,历任四川什化集团硫酸钾分厂工艺员、技术科科长;2000年8月至2011年4月历任四川钛业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技术副总;2011年5月至2016年9月,任襄阳龙蟒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23年8月,历任襄阳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基地总经理、河南佰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事业部总经理兼德阳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

  邓伯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邓伯松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3%。

  6.何丰

  何丰,男,197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01年7月至2021年12月,历任四川龙蟒磷化工有限公司工艺设计员、设计主管、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工程中心主任。

  何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何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23%。

  7.朱光辉

  朱光辉,男,1981年7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5年10月至2010年11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任项目经理;2010年11月至2014年6月,任中粮集团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内控经理;2014年6月进入公司,曾先后任公司监事兼审计监察部经理,原全资子公司成都我来啦网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丰巢互动媒体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监事,公司副总经理兼风控总监,公司监事会主席、审计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财务总监、攀枝花川发龙蟒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西藏联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辰通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朱光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朱光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9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6%。

  8.宋华梅

  宋华梅,女,1984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6月至2011年10月,曾任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2357.SZ)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经理;2011年11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2015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中2015年7月至2021年4月期间兼任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宋华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宋华梅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140,7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03%。

  四、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宋晓霞,女,1988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2012年1月至2015年4月,在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002628.SZ)证券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助理;2015年4月起在公司证券部任职。现任公司纪委委员、证券事务代表。

  宋晓霞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截至目前,宋晓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5%。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52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且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后,会议通知以口头通知方式发出,并经全体监事同意,同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15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监事推荐,会议由监事曾远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系临时紧急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曾远辉为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曾远辉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曾远辉,男,1975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8月至2009年11月,任绵阳市公安局人事处副处长;2009年11月至2015年7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刑侦信息大队教导员;2015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2017年8月至2021年3月,任四川国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

  曾远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截至目前,曾远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53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换届

  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第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举和聘任情况

  1、第七届董事会成员

  ■

  鉴于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补充提供相关材料,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暂取消选举郭孝东先生为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将尽快落实新任独立董事取得任职资格所需的相关文件,在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经股东大会选举完成前,公司原独立董事冯志斌先生将继续担任独立董事。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2 、第七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成员

  ■

  3、第七届监事会成员

  ■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

  ■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董事会秘书宋华梅女士和证券事务代表宋晓霞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二、公司第六届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离任情况

  1、董事调整、离任情况

  非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毛飞先生、朱江先生、陈重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毛飞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

  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友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且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前述人员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4,500,000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0.2382%;毛飞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80,000股,占公司普通股总股本的0.0201%;陈重先生、周友苏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前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以上董事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2、监事调整、离任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宋晓霞女士不再担任监事职务,宋晓霞女士在公司继续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晓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5%。

  公司及监事会对以上监事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3、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离任情况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朱全芳先生不再担任总裁,在公司担任董事长;王利伟先生不再担任常务副总裁,在公司担任总裁;陈俊先生不再担任副总裁,在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刘道义先生不再担任总工程师,在公司担任高级顾问。

  前述人员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全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1%;王利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317,5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25%;陈俊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85,95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4%;刘道义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6%。

  前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将继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其他事项

  董事会秘书宋华梅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87579929                    传真:028-87579929

  邮箱:songhm@sdlomon.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

  证券事务代表宋晓霞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28-87579929                    传真:028-87579929

  邮箱:songxx@sdlomon.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川发龙蟒                公告编号:2024-054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6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2024年5月28日、2024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将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4名股权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5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17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计划解除限售的162.3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以及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的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0.44万股限制性股票。综上,公司需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7.7775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4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鉴于上述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891,416,394股减少至1,889,338,619股,注册资本相应由1,891,416,394元变更为1,889,338,619元,最终的股本变动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总数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工商手续。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7月29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9:00-17:00

  2、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51号领地环球金融中心B座9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华梅、宋晓霞

  联系电话:028-87579929

  联系传真:028-87579929

  电子信箱:sdlomon@sdlomon.com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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