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方案具体内容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7,509,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现金红利25,375,492.4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动。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7,509,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
咨询联系人:黄晓亮
咨询电话:0753-2321916
传真号码:0753-2321916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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