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合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能金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金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珠海合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盛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旻创投”)和深圳市合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合灏”)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64,000,000股的1.0000%;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能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金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金垣”)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64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64,000,000股的1.00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和深圳合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6月13日,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和深圳合灏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不变,累计减持比例为0.0000%,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
同时,公司收到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自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5月28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前),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04,300股;自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13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9,900股。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94,200股,合计持股比例由减持计划实施前的7.8383%下降至6.8384%,持股比例减少0.9999%,累计减持比例为0.9999%,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其持股情况及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及实施完毕的具体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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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64,000,000股变更为89,600,000股;3、表格中股数相关数据按整数四舍五入计算;4、深圳市合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3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名称变更为南京合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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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毕,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股本由64,000,000股变更为89,600,000股,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及持股数进行相应调整;3、表格中股数相关数据按整数四舍五入计算;4、深圳市合灏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3年10月完成工商变更,名称变更为南京合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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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2024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公司以当时总股本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89,600,000股,公司已于2024年5月29日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3、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若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4、表格中股数相关数据按整数四舍五入计算。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的情形。
3、上述股东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和深圳合灏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合晅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盛旻创投和深圳合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告知函》;
2、能金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金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怡和嘉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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