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9,655,2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7,896,560.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本次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分派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9,655,2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截至2024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6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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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24年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5层04-05单元
咨询联系人:孙千芮、任雄州
咨询电话:020-38289069
传真电话:020-38289867
电子邮箱:IR@younergy.cn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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