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浙江省发现,一些重点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实不到位,“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严,环境违法行为屡有发生,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空气质量出现反弹。
一、基本情况
杭州、湖州、嘉兴和绍兴市是长三角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2023年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未完成考核目标。2023年底至2024年初,四个城市还出现了重污染天气。2024年一季度四市PM2.5浓度同比上升25.6%、26.8%、22.2%、27%。
二、主要问题
一是“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控制不严。国家《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控制烧碱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督察发现,嘉兴市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屡次违规新增烧碱产能。2022年11月又借节能技改之名,上马15万吨/年烧碱项目,有关部门违规予以备案审批,目前已建成10万吨/年烧碱装置。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以同样方式违规建成10万吨/年烧碱装置。
国家《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要求,严禁建设新增水泥产能项目,新建水泥项目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2018年5月,原浙江省经信委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明确,杭州富阳山亚南方水泥、建德南方水泥各建设一条5000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窑径为4.8米。督察发现,杭州市富阳区、建德市有关部门违规同意企业窑径建设规格调整为5米,并办理审批手续,两条生产线共违规增加产能1000吨/日。
同时,燃煤锅炉违规问题突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0年底,重点区域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督察发现,杭州市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决心不够,进展滞后。2020年底,全市仍有44台共835.6蒸吨燃煤锅炉未淘汰。截至督察进驻前,仍有14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在运行。2020年11月以来,国家和浙江省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明确禁止建设企业自备燃煤设施,重点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建除集中供暖外的燃煤锅炉。督察发现,杭州市、绍兴市仍然存在违规建设燃煤锅炉的情况。
二是一些行业监督管理不到位。湖州市漆包线行业虽经多次整治,有机废气和催化燃烧尾气污染问题始终未有效解决。湖州长城异形线材有限公司擅自将6根烘干废气输送管道截断,废气未经处理直排,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也十分严重。湖州万丰线缆厂催化燃烧工段废气氮氧化物排放达不到整治要求,现场督察时,企业擅自打开废气收集罩,干扰现场监测,情节恶劣。
杭州、嘉兴、绍兴等市机动车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督察组抽查的12家机动车检测机构中11家存在问题,杭州市锦安机动车检测服务公司擅自变更检验方法并违规出具合格报告,嘉兴市恒畅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检测操作不规范、记录不全等违规行为,绍兴市广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车辆冒黑烟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
图3 2024年5月21日,督察组现场调阅历史视频记录发现,绍兴市广发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在车辆冒黑烟的情况下仍出具合格报告
三是重污染天气应对不力。2023年底,浙江省出现长时间重污染过程,省级有关部门多次发函预警提醒,但四市既不发布预警信息,也未启动应急响应措施。
应急预案不严不实。湖州丰盛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家重点涉气企业,未按要求纳入管控清单;湖州中石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应明确管控措施的涉煤企业,却列为无需采取任何措施。
应急减排措施不落实。2024年初黄色预警期间,杭州市桐庐县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不仅未落实应急预案要求的限产措施,反而超产能生产。督察组抽查的嘉兴市17家企业中有13家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两次黄色预警期间,6台玻璃炉窑均未按管控要求限产,并违反能评批复要求使用重油,增加污染排放。抽查的绍兴市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也未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图4 2024年5月18日,督察组现场调阅生产台账发现,2024年2月10—11日黄色预警期间,杭州市桐庐县红狮水泥有限公司未落实应急预案要求的限产措施
三、原因分析
浙江省一些重点城市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有所放松,紧迫感和责任感不强,主动性、协同性不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供稿 |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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