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发改委获悉,6月1日起,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具体按相应电压等级居民合表电价执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应实行分表计量,暂未实现分表计量的,供用双方可通过约定采用定量或定比方式计收电费,并每年至少校核一次。
各市县水务局对辖区内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全面梳理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清单上报省水务厅,省水务厅进行复核后将名单提供给省级电网企业,省级电网企业自次月起对其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记者 钟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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