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4-27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4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
集体接待日暨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增强上市公司信息透明度,加强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进一步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陕西上市公司协会根据陕西证监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2024 年陕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
活动时间:2024年5月22日 15:00-17:00。
活动地址:“全景路演”
网址:http://rs.p5w.net。
为充分、高效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投资者可提前登录全景网(https://ir.p5w.net/zj)进入“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同时,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22日15:00-17:00登陆“全景路演”(网址:http://rs.p5w.net),届时,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将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网络沟通和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加!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24-26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议案否决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4日(周二)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西安市曲江新区西影路508号西影大厦3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67,879,7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6717%。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65,289,7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77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2,59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940%。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共9人,代表股份4,977,5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25%。
8、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对列入会议通知的议案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879,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77,5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67,879,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77,5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67,854,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
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52,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7%;
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
同意67,851,3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82%;
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8%;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49,1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294%;
反对2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706%;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67,854,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
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52,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7%;
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二〇二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67,854,6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0%;
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52,4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57%;
反对25,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043%;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合同的议案》
同意67,879,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77,5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相关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8.01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同意67,879,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77,5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02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同意67,879,7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4,977,5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文山、仵江星蔓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以及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关于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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