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 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 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4年05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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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46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

  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13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决议聘任张剑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王兵先生、邓光荣先生、赵晓虎先生、童华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陈绍明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吴燕娥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罗红贞女士担任公司内审部经理,聘任丘福英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一、聘任情况

  张剑波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王兵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邓光荣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赵晓虎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童华辉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陈绍明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吴燕娥女士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罗红贞女士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内审部经理,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丘福英女士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任职资格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经提名程序并通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经理人选的资格审查:张剑波、王兵、邓光荣、赵晓虎、童华辉、陈绍明、吴燕娥、罗红贞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部经理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吴燕娥女士和丘福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

  四、备查文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相关聘任人员简历

  总经理 张剑波先生简历

  张剑波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4月至2012年5月,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4年1月,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1月至2018年5月,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5月至今,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张剑波先生是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

  张剑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22.4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 王兵先生简历

  王兵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市农业机械化学校,中专学历。2000年9月至2008年11月,在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2012年5月至2016年3月,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6年3月至2018年5月,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年5月至今,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自公司创立伊始,王兵先生一直带领公司研发团队进行节水型卫浴产品的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工作。王兵先生是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亦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王兵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22.4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 邓光荣先生简历

  邓光荣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9年4月起,在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工作;2001年12月至2012年5月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工业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5月至今,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部工作。邓光荣先生是公司主要创始人之一。

  邓光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222.4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副总经理 赵晓虎先生简历

  赵晓虎先生: 197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安徽理工大学化学工程系,大学本科学历,1999年至2007年,曾先后在安徽国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宇诠复材科技有限公司、埃梯梯科能(厦门)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至2016年3月,先后在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高级储干、总经理助理、装配科副经理、制造部经理;2016年3月至今,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赵晓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5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童华辉先生:198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管理学双学士,2011年10月至今先后在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储备干部、采购专员、内审专员、总经理助理、电商总裁;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参股子公司厦门洁芯卫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童华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44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财务总监 陈绍明先生简历

  陈绍明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会计系,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1990年7月至2007年8月,担任福建纺织化纤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审计室主任;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担任泉州红瑞兴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9年3月至2011年7月,担任永安市佳洁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至2012年5月,担任冠达星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2年6月至8月,在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2012年8月至今,陈绍明先生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陈绍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董事会秘书 吴燕娥女士简历

  吴燕娥女士,199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在四川好彩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法律事务工作;2018年5月至今在公司证券事务部任职,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吴燕娥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内审部经理  罗红贞女士简历

  罗红贞女士: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会计专业,大专学历。2000年6月至2012年8月,在瑞尔特财务部工作,任财务经理;2012年5月,被选举为公司董事;2012年8月至今,罗红贞女士担任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内审部经理。

  罗红贞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2.8万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内审部经理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事务代表 丘福英女士简历

  丘福英女士,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学位;中级会计师,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2年3月至今在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任职,2023年10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丘福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45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13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罗远良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选举王兵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一、选任情况

  罗远良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王兵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二、备查文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44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召集。2024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5月13日17时,在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

  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委托出席的监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0人),超过半数。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会议由监事崔静红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议,选举崔静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崔静红女士的简历详见2024年4月23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三、备查文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43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由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召集。2024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5月13日下午16时,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2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副董事长王兵先生、董事邓光荣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远良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议案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2、审议议案二《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

  3、审议议案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张剑波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4、审议议案四《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审议议案五《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陈绍明先生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6、审议议案六《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吴燕娥女士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审议议案七《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罗红贞女士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内审部经理,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审议议案八《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丘福英女士自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经理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刊登公告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42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13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卢瑞娟女士、吴玉莲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2024年4月19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崔静红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一、第五届监事会成员组成

  职工代表监事:崔静红

  非职工代表监事:卢瑞娟、吴玉莲

  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算。

  三、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崔静红由公司工会提名作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卢瑞娟、吴玉莲由第四届监事会提名作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担任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41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13日,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罗远良、王兵、邓光荣、张剑波、罗红贞、童华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陈培堃、郑永宽、黄兴孪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组成

  罗远良、王兵、邓光荣、张剑波、罗红贞、童华辉、陈培堃(独立董事)、郑永宽(独立董事)、黄兴孪(独立董事)。

  二、第五届董事会任期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算。

  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王小英女士、独立董事肖珉女士、邹雄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002790          证券简称:瑞尔特              公告编号:2024-040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为了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审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有关规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远良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后祥路18号公司办公楼一层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会议表决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157,276,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3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57,27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3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4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3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4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部分董事及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会议,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兵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邓光荣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无法出席,独立董事候选人郑永宽先生、黄兴孪先生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议案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议案六《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逐项审议通过了议案七《董事及监事薪酬方案》

  议案7.01 董事长罗远良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2 副董事长王兵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3 董事张剑波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4 董事邓光荣先生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5 董事罗红贞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6 董事王小英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7 独立董事陈培堃先生津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8 独立董事邹雄先生津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9 独立董事肖珉女士津贴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10 监事崔静红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11 监事卢瑞娟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12 监事吴玉莲女士薪酬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议案八《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议案九《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及所涉及的分红政策相关内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48,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一《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五《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7,276,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六《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6.01提名罗远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6.02提名王兵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6.03提名邓光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6.04提名张剑波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6.05提名罗红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6.06提名童华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7、审议通过了议案十七《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7.01提名陈培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7.02提名郑永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7.03提名黄兴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8、审议通过了议案十八《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8.01提名卢瑞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18.02提名吴玉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57,27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

  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34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1379%。

  三、独立董事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陈培堃先生、邹雄先生、肖珉女士就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向全体股东作了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于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翁晓健律师、李昱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瑞尔特卫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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