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2024年05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22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中国石化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吴泊先生的辞职报告。吴泊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中国石化监事职务。吴泊先生确认其与中国石化监事会之间没有不同意见,也没有任何有关其辞任监事须提呈中国石化的股东注意的事宜。

  吴泊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会对他的辛勤工作及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3日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石化”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简称“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发出书面通知和书面材料,于2024年5月13日以电子通讯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及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马永生、钟韧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赵东、李永林、吕亮功、牛栓文、万涛、喻宝才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徐林、张丽英、廖子彬、张希良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前述董事候选人将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就任公司董事。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处理因董事变更所需履行的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有关情况详见附件1。

  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张少峰、王安、戴立起、谈文芳、杨延飞、周美云为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候选人。前述监事候选人将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正式就任公司监事。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代表公司处理因监事变更所需履行的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候选人有关情况详见附件2。

  三、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服务合同(含薪酬条款)。

  2024年5月13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并一致同意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服务合同中的薪酬条款。

  四、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秘书发出通知。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将提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会议资料。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9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黄文生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马永生,62岁。马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第十三、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2017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总地质师;2018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总裁;2019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2021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2016年2月任中国石化董事;2021年11月任中国石化董事长。

  赵东,53岁。赵先生是正高级会计师,博士研究生毕业,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2016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17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监事会主席;2020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2022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2021年5月任中国石化董事;2024年4月任中国石化总裁。

  钟韧,57岁。钟先生是工商管理硕士。2018年5月起任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1年4月起任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3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董事、党组副书记。

  李永林,57岁。李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2019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天津石化公司党委书记,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代表;2020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总经理助理、党组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0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1年5月任中国石化董事、高级副总裁。

  吕亮功,58岁。吕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18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代表、党委书记;2020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副总经济师、党组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22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监事;2022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2年10月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2023年5月任中国石化董事。

  牛栓文,50岁。牛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毕业。2018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胜利石油管理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代表;2023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3年7月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

  万涛,56岁。万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18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中国石化集团仪征资产分公司总经理;2022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4年3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4年4月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

  喻宝才,59岁。喻先生是高级工程师,经济学硕士。2018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0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2021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总裁。2018年10月任中国石化董事;2024年4月任中国石化高级副总裁。

  徐林,61岁。徐先生是经济学硕士学位、公共管理硕士。现任中美绿色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全联并购公会常务会长兼党委书记,兴业银行独立董事,国民养老保险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行监事会外部监事,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泛华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生产力学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监事长,盘古智库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曾任国家计委发展规划司副司长、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发展规划司司长、城市和小城镇改革中心主任,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美绿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丽英,64岁。张女士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机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兼城市供电与可靠性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女科技工作者委员会副主任委员,IEEE电力与能源协会储能技术委员会(中国)主席,中电联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顾问。

  廖子彬,61岁。廖先生是经济学学士,具有英格兰及威尔士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资格、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资格。现任香港商界会计师协会荣誉顾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独立董事、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廖先生2015年4月至2019年9月任毕马威中国主席,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任香港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曾任中国财政部会计咨询专家,天津市第十四届政协香港委员。

  张希良,60岁。张先生是系统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现任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所长、核能与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教授、碳中和研究院气候治理与碳金融领域首席科学家。张先生自2000年10月起在清华大学能源环境经济研究所工作,是联合国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四、五次《气候变化评估报告》主要作者,现兼任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碳排放交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理事兼能源系统工程专业委员会主任、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Energy and Climate Management期刊主编等。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上述董事候选人与中国石化或中国石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董事候选人未持有任何中国石化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附件2: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少峰,52岁。张先生是正高级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2017年7月起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20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20年9月任中国石化董事。2021年5月任中国石化监事会主席。

  王安,54岁。王先生是高级经济师,具有律师资格,大学毕业。2018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群工作部(党组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11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团委书记;2019年10月起任中国石化人事部副主任;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组织部副部长、中国石化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21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共享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3年4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群工作部主任,党组统战部部长。

  戴立起,56岁。戴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毕业。2018年12月起任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总裁(按大一型企业正职管理),中国石化天津分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外事部总经理、港澳台办公室主任,中国石化国际合作部总经理。

  谈文芳,59岁。谈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管理学博士。2017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常务副书记(按大一型企业正职管理)、副总经理,中国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石化国际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8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党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杨延飞,56岁。杨先生是正高级经济师,大学毕业。2013年7月起任中国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副主任;2019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起任中石化冠德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月起任中国石化生产经营管理部总经理,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总调度长。

  周美云,55岁。周先生是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毕业。2017年2月起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2021年2月起任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2年5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2年12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资本和金融事业部副总经理(按部门正职管理);2023年6月起任中国石化集团资本和金融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石化集团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外,上述监事候选人与中国石化或中国石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监事候选人未持有任何中国石化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股票代码:600028        股票简称:中国石化        公告编号:2024-2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中国石化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6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简称“股东年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简称“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简称“H股类别股东大会”,与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合称为“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中国石化”)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

  本次股东年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H股类别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公司的A股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6月28日 9点00分将依次召开股东年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6月28日

  至2024年6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年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年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股东年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二)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三)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项、第3至10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至4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1至14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会议的决议公告已分别于2024年3月25日和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石化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述议案的有关内容可参见公司拟分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股东年会议案7、8、9、10;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H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股东年会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A股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就同一议案在进行网络投票时,仅能投票一次,即: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股东年会议案10的表决意见,将视同为其对A股类别股东大会议案1的表决意见。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公司股东年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3。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在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办公时间结束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中国石化境内股东名册内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年会和A股类别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上述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会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常年法律顾问。

  (四)相关工作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出示身份证明。如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授权的人士应出示其法人之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委任该人士出席会议的决议的复印件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北大街22号 中国石化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28

  联系人:陈冬冬

  联系电话:010-59969671

  传真:010-59960386

  (二)股东大会不超过一个工作日,与会股东往返及食宿费自理。

  (三)中国石化A股股份登记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3日

  附件1:股东大会回条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

  股东大会回条

  致: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或吾等)(附注1):__________________(中/英文姓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A股/H股(附注2)之持有人,兹确认,本人(或吾等)愿意(或由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2024年6月28日(星期五)上午9时整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号北京港澳中心瑞士酒店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或2024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中文或英文)(需与公司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请删去不适用者。

  3.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于2024年6月7日(星期五)或之前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将拟出席现场会议的回条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如未能签署及寄回回条的合资格股东,仍可出席股东大会。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大会主席(附注1),联系电话:____________,为本单位(或本人)的代理人,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6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所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单位(或本人)依照下列决议案投票。如无作出指示,则代理人可自行决定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委托人持股数(A股/H股)(附注2):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

  委托人签名(盖章)(附注5):

  委托人身份证号(附注5):

  受托人签名(附注6):

  受托人身份证号(附注6):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如未填上姓名,则股东大会主席将出任阁下的代理人。阁下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代理人代表出席及投票,受托人不必为中国石化股东,但必须亲自代表阁下出席股东大会。对本授权委托书的每项变更,将须由签署人签字方可。

  2.请删去不适用者并填上以阁下名义登记与授权委托书有关的股份数目。如未有填上数目,则中国石化股本中所有以阁下名义登记的股份均将被视为阁下的持股数。

  3.谨请注意:阁下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同意」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如无任何指示,受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中国石化《公司章程》规定,投弃权票、放弃投票,公司在计算该决议案表决结果时,均不作为有表决权的票数处理。

  4.谨请注意:

  就第12项“关于选举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中的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第13项“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中的13.01至13.04项子议案,以及第14项“关于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中的14.01至14.06项子议案,公司实行等额选举,并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并统计表决结果。在填写“累积投票方式”时,请按照下述要求填写阁下的表决意愿(具体投票指引亦可参考股东大会通知附件3):

  (1)就第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而言,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即:8名)相同的表决权。就13.01至13.04项子议案而言,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即:4名)相同的表决权。就14.01至14.06项子议案而言,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即:6名)相同的表决权。举例而言,如阁下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为8位,则阁下对第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0万股(即100万股×8=800万股);对第13.01项至13.04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100万股×4=400万股);对第14.01至14.06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万股(即100万股×6=600万股)。

  (2)请注意,阁下可以对每一位候选人投给与阁下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对某一位候选人投给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某几位候选人分别投给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部分表决权。

  (3)如阁下拟将所持有的股份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位候选人,则请在「同意」或「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否则,请在「同意」和/或「反对」栏填入阁下给予每位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

  (4)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了阁下持有的每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后,对其他候选人即不再拥有投票表决权。

  (5)请特别注意,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阁下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阁下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阁下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6)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所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年会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赞成票数超过反对票数者,为中选候选人。如果在股东年会上中选的董事、监事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对未中选的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直至选出全部应选董事、监事为止。

  (7)股东年会根据前述第(6)项规定进行新一轮的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5.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阁下为一法人,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董事或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

  6.请用正楷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7.A股股东应将本授权委托书连同签署人经公证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于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指定召开时间24小时前送达中国石化【送达地址参见六、其他事项的第(一)条】。

  附件3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和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年会议案中,第12项“关于选举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第13项“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和第14项“关于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实行等额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股东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1)就第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而言,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即:8名)相同的表决权;(2)就13.01至13.04项子议案而言,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即:4名)相同的表决权;(3)就14.01至14.06项子议案而言,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即:6名)相同的表决权。

  举例而言,如股东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对于第12项“关于选举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为8名,则股东对第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0万股(即100万股×8=800万股);对于第13项“关于选举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为4名,则股东对第13.01项至13.04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00万股(即100万股×4=400万股);对于第14项“关于选举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应选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6名,则股东对第14.01项至14.06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00万股(即100万股×6=600万股)。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如股东拟将所持有的股份数平均分配给每一位候选人,则请在「同意」或「反对」栏内适当地方加上「√」号。否则,请在「同意」和/或「反对」栏填入股东给予每位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

  举例而言,如股东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则该股东对第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0万股;该股东可以将8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给予8位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也可以将800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或者,将300万股给予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甲(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将200万股给予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乙(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将200万股给予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丙(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将100万股给予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丁(投赞成票或反对票),其他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予投票,等等。

  四、请特别注意,股东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无效,视为放弃表决权;股东对某几位候选人集中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该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举例而言,如股东拥有100万股中国石化股份,则该股东对第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00万股:(1)如该股东在其中一位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同意」栏(或「反对」栏)填入“800万股”后,则该股东的表决权已经用尽,对其他7位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再有表决权,如该股东在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的相应其他栏目填入了股份数(0股除外),则视为该股东关于12.01项至12.08项子议案的表决全部无效;或(2)如该股东在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甲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同意」栏(或「反对」栏)填入“200万股”,在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乙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反对」栏(或「同意」栏)填入“400万股”,则该股东600万股的投票有效,未填入的剩余200万股视为该股东放弃表决权。

  五、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或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所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出席股东年会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且赞成票数超过反对票数者,为中选候选人。如果在股东年会上中选的董事、监事不足应选人数,则应就所缺名额对未中选的候选人进行新一轮投票,直至选出全部应选董事、监事为止。

  六、股东年会根据前述第五项规定进行新一轮的董事(不含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监事(不含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人数重新计算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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