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项提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现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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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4月2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3、其他说明
上述提案10、11.01、11.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其中提案11需逐项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5月16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北路150号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8
联系人:郑铭、陈丹青
联系电话:0591-88202235
联系传真:0591-8820223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1: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02 投票简称:海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如无作出明确指示,则由本公司(本人)之代表酌情决定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2024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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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4-027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以通讯的方式召开。鉴于本次审议事项较为紧急,董事长在本次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的提前通知时限要求,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13日通过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滕用庄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取消原定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第7项提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除上述取消部分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提案、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等事项均保持不变。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消2023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暨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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