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年05月14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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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4-027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  调整前转股价格:28.29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9.99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2024年5月21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以及于2024年4月23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阿拉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同时进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阿拉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鉴于公司将于2024年5月20日(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阿拉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5月21日(本次现金分红的除息日)起由每股人民币28.29元调整为每股人民币19.99元。计算过程为:

  P1=(P0-D)/(1+n)=(28.29-0.30)/(1+0.40)=19.99元/股。

  综上,本次“阿拉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28.29元/股调整为19.9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将自2024年5月21日起生效。“阿拉转债”于2024年5月13日停止转股,2024年5月21日起恢复转股。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阿拉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0560989

  联系邮箱:aladdindmb@163.com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4-029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南塔16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30日

  至2024年5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29日(10:00-12:00,14:00-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南塔16层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29日16:00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或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全部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36号南塔16层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50560989

  传真:021-50323701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赵新安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4-028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经营范围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化学试剂、生物试剂、生物工程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仪器仪表、玻璃制品的销售,化学试剂(含药物中间体、添加剂、生物试剂、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分装和批发、零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销售,批发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详见许可证附页),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化学试剂、生物试剂、生物工程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仪器仪表、玻璃制品的销售,化学试剂(含药物中间体、添加剂、生物试剂、电子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分装和批发、零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销售,批发危险化学品(许可范围详见许可证附页),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医疗器械经营,稀土功能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经营范围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证券代码:688179           证券简称:阿拉丁           公告编号:2024-026

  转债代码:118006           转债简称:阿拉转债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元

  每股转增0.4股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4年4月22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98,131,26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9,439,379.50元,转增79,252,50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277,383,771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无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的有关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持股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本次分红派息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待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按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税率为10%的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扣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执行,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所得税自行申报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0元。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277,383,771股摊薄计算的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31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权益分派如有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50560989

  电子邮箱:aladdindmb@163.com

  特此公告。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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