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年05月14日 02:48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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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3021            证券简称:兆威机电         公告编号:2024-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5月9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71,008,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94,054,519.9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68,403,287股。

  若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预案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注:自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71,008,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4.9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71,008,21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39,411,505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4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5、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4年5月21日。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39,411,505股摊薄计算,202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75元。

  2、深圳前海兆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李海周、谢燕玲、共青城清墨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青城聚兆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所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在本次权益分派后,将对上述股东的承诺最低减持价格做相应调整。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注:上述股份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燕川社区燕湖路62号办公楼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左梅

  咨询电话:0755-27323929

  传真电话:0755-27323949

  九、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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