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5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傅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9,17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1,320,600股的51.061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9,15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55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5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后附《潍柴重机2023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3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的总股本331,320,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元(含税),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在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7.5万元(含税),聘期为一年,并授权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决定其最终审计费用。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事项。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采购动能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事项。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集团及其附属公司采购综合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事项。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事项。
该议案获得通过。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傅强先生、张泉先生、王学文先生、张良富先生、尹晓青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6.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杨建国先生、张树明先生、王志明先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建国先生、张树明先生、王志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若本届任期中独立董事的连任时间满六年的,则其任期将提前届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7.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章旭女士、饶进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大会作了2023年度工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建国、张树明、王志明)已于2024年3月2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金、刘昱彤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8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已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同意选举赵宏敏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赵宏敏先生简历
赵宏敏先生,中国籍,1979年6月出生,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等职;2005年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综合部运营管理室主任、综合部部长等职;潍坊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经济师。
赵宏敏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6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8票。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地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傅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傅强先生的简历详见2024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战略委员会:傅强、张泉、杨建国,其中傅强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审核委员会:张树明、王学文、杨建国、王志明,其中张树明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杨建国、傅强、王志明,其中杨建国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王志明、傅强、张树明,其中王志明为该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尹晓青为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尹晓青简历附后)
尹晓青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公司董事会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总经理、技术总监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聘任公司销售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王德华为公司销售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德华简历附后)
王德华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公司董事会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销售总监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温涛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温涛简历附后)
温涛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温涛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公司董事会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聘任公司制造总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聘任慕德刚为公司制造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慕德刚简历附后)
慕德刚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公司董事会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制造总监职责。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柳国超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聘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柳国超简历附后)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个人简历
尹晓青先生,中国籍,1980年10月出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技术总监等职;2006年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武汉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士、轮机工程专业硕士,天津大学在读工程博士,高级工程师。
尹晓青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德华先生,中国籍,1970年10月出生,本公司销售总监、船舶动力推进系统销售公司总经理等职;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部长,本公司副总经理等职;潍坊学院市场营销专业本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
王德华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温涛先生,中国籍,1983年6月出生,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2006年加入潍柴(潍坊)后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历任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等职;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专业学士,会计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温涛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慕德刚先生,中国籍,1982年7月出生,本公司制造总监等职;2005年参加工作,历任本公司制造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山东建筑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工学学士,中国海洋大学计算机技术专业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
慕德刚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柳国超先生,中国籍,1994年5月出生,南昌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金融专业硕士,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9年参加工作,曾在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事务相关工作。
柳国超先生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温涛先生、柳国超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36-2098008/0536-2098017 传真:0536-2098020
电子邮箱:went@weichai.com/liuguochao@weichai.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富海大街17号
邮政编码:261108
证券代码:000880 证券简称:潍柴重机 公告编号:2024-017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2023年度股东大会结束后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九届一次监事会会议(下称“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共收回有效表决票3票。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地审议了如下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决议选举章旭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章旭女士的简历详见2024年3月2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八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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