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四川在线
椰树再次以强硬的方式,回应因“擦边”广告被罚的事件。5月9日,海南椰树集团在其官方微博和网站发布声明称,针对其近期因广告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内容和情形,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的事件,对此表示“担心”和“不服”,认为自己官网上转载的“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是科普教育,不是商业广告。(封面新闻) 椰树式广告素来是独树一帜,“名场面”层出不穷。这其中,固然不乏经典神作,但更多的,或许还是争议与翻车的负面案例。典型的椰树风格广告,是简单粗暴令人面红耳赤的,又往往是暧昧狡黠“内涵满满”的。在憨直与氓痞之间,很多椰树广告,呈现出了一种谜一样的复合气质。它是土嗨的、泥石流的,又时不时闪现着“高级”的暗示和撩拨。当剑走偏锋形成一种路径依赖,那么换个说法,或许便是“一条道走到黑”。 此番,椰树“广告”再被罚,理由似曾相识,依旧是“违背公序良俗的”。面对罚单,其一纸雄文强势回应,其中大谈“一担心”“两不服”,颇有义愤难平、慷慨悲歌之感。如此做法,真的很椰树、很头铁,很是深谙“发疯文学”的精髓。椰树虽然摆出了一副鸣冤叫屈、据理力争的架势,但是细看这篇檄文之内文,着实是经不起推敲的。比如说,椰树主张,在自己官网登载的相关“内容”,是科普教育而不是商业广告——这非但是强词夺理,简直就是耍赖诡辩了。 就判断特定信息内容是否属于广告,其刊发载体,从来不是一个关键标准。广告可以在媒体、在社媒、在墙体、在电梯里,当然也可以发在“企业官网”上。再说“用椰汁擦乳”“南太平洋美女很少‘飞机场’”一文,非要将之说成科普,大概率鬼都不信,其顶多算个道听途说的“风俗介绍”……一个以椰汁为主业的企业,刊载此类文章,不能说是暗示而近乎就是明示,其给消费者所传递的“印象”与“联想”煞费心机,内中用意不言自明。 “广告”有产品功能广告、品牌形象广告,价值观广告、认知论广告等等。多年以来,某系饮料企业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种方式,试图建立起椰汁与丰胸等特定功能的相关性联系,并将之广而告之,这是典型的认知论广告。既是广告,就应按照《广告法》的规矩办,而绝不能通过自我声明是“科普”而谋求责任的豁免。当然了,企业维护自身权利天经地义,面对40万的罚单,“不服”的椰树,完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发起行政诉讼。做势“维权”,椰树是认真的吗? “一担心”“两不服”的椰树檄文,到底是发乎于心的“不平则鸣”,又或是故作憨态、装疯卖傻的又一次事件营销?之于此,透过此事的后续走向,想必很快就会看到答案。而这份答案里,同样写着一家企业真实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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