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年05月1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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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定于2024年5月23日14:00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山东经达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606,4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0%,符合向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该变动后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说明:

  (1)上述提案8.00至提案10.00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大会就上述提案7.00进行表决时,公司股东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方勇先生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就上述提案8.00、9.00进行表决时,公司股东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王东辉先生和吴敏女士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伍利娜、杨璐、宋恒杰的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1.00至提案9.00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提案10.00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010-62602100,邮箱地址:ir@ronglian.com)(须在2024年5月17日17:00前发送至该传真或邮箱,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1层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6号楼(荣联科技大厦)

  3、公司邮编:100015

  4、联系人:邓前

  5、联系电话:4006509498

  6、联系传真:010-62602100(传真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7、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4、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42。

  2、投票简称:荣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

  注: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全体董事确认收到该通知并豁免本次董事会提前5日通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逐项说明如下: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情况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8日以电子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确认收到该通知并豁免本次监事会提前5日通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逐项说明如下:

  ■

  除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后续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其他条款的序号也相应调整顺延。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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