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延河路201号仕佳光电子产业园研发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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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和全部高管列席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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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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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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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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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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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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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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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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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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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7、8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东晓、张晓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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