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年05月1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和田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田高能”),

  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能鹏富”),

  重庆高能结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结加”)

  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耀辉”),

  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鑫科”),

  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邵阳高能”),

  安徽中鑫宏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鑫宏伟”),

  金寨宏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寨宏伟”),

  安徽中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悦”),均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为和田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高能鹏富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为续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重庆结加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重庆耀辉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9,409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江西鑫科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其中续授信担保额度15,000万元,新增授信担保额度60,000万元;

  本次为邵阳高能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中鑫宏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金寨宏伟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本次为安徽中悦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为新增授信担保额度。

  截至2024年5月9日,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为和田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27,124万元,为高能鹏富提供担保余额为55,900万元,为重庆结加提供担保余额为0,为重庆耀辉提供担保余额为17,750万元,为江西鑫科提供担保余额为75,000万元,为邵阳高能提供担保余额为9,170万元,为中鑫宏伟、金寨宏伟、安徽中悦提供担保余额均为0。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本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  特别风险提示: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1,13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8.4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079,99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13%。截至2024年4月30日,江西鑫科、重庆耀辉、安徽中悦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田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和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和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和田高能其他股东未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高能鹏富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6,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6,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材料”)之全资子公司重庆结加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以下简称“重庆农商行潼南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1年,重庆结加拟将其权属名下的不动产权抵押以办理上述贷款业务,公司拟为重庆农商行潼南支行与重庆结加在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内连续办理具体业务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重庆结加股东杭州新材料拟为上述贷款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耀辉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19,4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贷款不超过14,409万元,贷款期限8年,重庆耀辉拟将其权属名下的土地、不动产权及生产设备抵押以办理上述贷款业务;信用证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均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重庆耀辉董事长柯朋先生及其配偶为上述综合授信业务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鑫科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申请贷款不超过30,000万元,贷款期限3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5,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拟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30,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均不存在反担保。

  (六)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蕴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蕴能”)之全资子公司邵阳高能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贷款期限2年,公司拟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邵阳高能股东未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鑫宏伟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中鑫宏伟其他股东未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八)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鑫宏伟之全资子公司金寨宏伟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金寨宏伟股东未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九)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鑫宏伟之全资子公司安徽中悦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1,000万元,授信期限1年,公司拟为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不超过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不存在反担保。安徽中悦股东未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45,700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29,600万元,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616,100万元,担保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高能鹏富、重庆结加、重庆耀辉、江西鑫科提供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对其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根据《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仪征高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500万元调剂给和田高能、1,000万元调剂给邵阳高能、1,000万元调剂给中鑫宏伟、1,000万元调剂给金寨宏伟,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天津高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000万元调剂给安徽中悦。综上,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为上述公司担保预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和田高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3200MA77764M61

  法定代表人:刘小龙

  注册资本:16,499.24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友谊路3号

  成立时间:2016年11月2日

  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新能源电站的建设、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和田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约94.73%的股权,和田市丝路名城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约5.27%的股权。和田高能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二)公司名称:湖北高能鹏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2225914948739

  法定代表人:霍成立

  注册资本:3,807.55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阳新县富池镇循环经济产业园

  成立时间:2012年4月9日

  经营范围: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处置及综合利用(危废来源为:含铜、镍表面处理废物、含铜、镍电镀污泥、含铜废物、含镍废物、铜镍冶炼烟道灰,一般工业固废来源为铜冶炼、铅冶炼工业炉渣),危险废弃物、固体废弃物处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校企合作服务;产学研服务;实习实训服务等技术服务;金属矿产品、非金属矿产品购销。(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高能鹏富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三)公司名称:重庆高能结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52MAABW31JXJ

  法定代表人:罗亚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工业园区东区标准厂房1幢1楼103A区

  成立时间:2021年7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包装容器及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结加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新材料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四)公司名称:重庆耀辉环保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MA5YW5T85H

  法定代表人:霍成立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重庆市潼南区田家镇长兴大道356号(自主承诺)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再生物资回收(含生产性废旧金属);有色金属、稀有金属、矿产品加工、销售;建材(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新型材料生产和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重庆耀辉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湖北西南双朋贸易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重庆耀辉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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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公司名称:江西鑫科环保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27MA35J7P41B

  法定代表人:柯朋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区城西生态高新产业园区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3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金属材料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鑫科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六)公司名称:邵阳高能时代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5003957850678

  法定代表人:罗惠

  注册资本:8,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蔡锷路33号

  成立时间:2014年8月28日

  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保产品的技术开发;污泥处置和综合利用;环境基础设施投资【限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邵阳高能非公司关联人,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蕴能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七)公司名称:安徽中鑫宏伟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2UTYQ12X

  法定代表人:李守宏

  注册资本:6,735.3026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清水路和新四路交叉口

  成立时间:2020年5月27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中鑫宏伟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49%的股权。中鑫宏伟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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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公司名称:金寨宏伟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093347686J

  法定代表人:李守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北八路

  成立时间:2014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化学纤维及制品为原料生产的纤维纱及织布、无纺布、毡、粘合剂及再生聚酯产品;塑料颗粒、改性塑料、塑料制品、装饰材料的加工销售;泡泡粒加工销售;废旧物资回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寨宏伟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鑫宏伟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九)公司名称:安徽中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24MA8PQEA590

  法定代表人:罗会鹏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清水路与新四路交叉口

  成立时间:2022年11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安徽中悦非公司关联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鑫宏伟持有其100%的股权,其相关财务情况见下表(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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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和田高能向和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二)和田高能向和田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所支出或应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拍卖费、保管费、鉴定费等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三)高能鹏富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各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担保合同所担保主债权,及被确定属于保证担保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重庆结加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潼南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因债务人/担保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股东是否担保:重庆结加股东杭州新材料拟为本次贷款同步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重庆耀辉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本金合计不超过19,409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重庆耀辉董事长柯朋先生及其配偶为本次综合授信业务分别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江西鑫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保证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七)江西鑫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县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八)江西鑫科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九)邵阳高能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贷款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股东是否担保:否。

  (十)中鑫宏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其他股东是否担保:否。

  (十一)金寨宏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股东是否担保:否。

  (十二)安徽中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股东是否担保:否。

  截至2024年5月10日,上述综合授信协议、贷款协议及保证担保协议等均未签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4年4月30日,和田高能、高能鹏富、重庆结加、重庆耀辉、江西鑫科、邵阳高能、中鑫宏伟、金寨宏伟、安徽中悦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89%、60.48%、65.62%、105.83%、80.60%、63.93%、56.91%、35.20%、73.26%,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重庆结加、中鑫宏伟资产负债率下降到70%以下,其他7家公司资产负债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和田高能、重庆耀辉、中鑫宏伟的其他股东,邵阳高能、金寨宏伟、安徽中悦的股东均未相应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各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担保能力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上述各公司本次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均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意见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增加担保方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增加2023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方是为满足集团内各控股子公司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需求,实现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是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该议案涉及的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06,077,097票,反对6,226,030票,弃权0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5月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790,614.2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5.0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784,821.4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4.39%;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1,13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8.40%,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079,998.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6.13%;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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