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年05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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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披露了《关于延期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原定2024年5月16日延期至2024年5月21日召开。

  2024年5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精沛先生于2024年5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胡精沛先生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精沛先生持有公司27,893,05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2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精沛先生提出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事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0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备注:本次新增《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已合并至提案11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2023年度述职。

  2、上述提案1、提案3-7、提案9-11、提案12已分别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及5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2、提案3-6、提案8-9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提案6-12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提案9、11、12需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

  (3)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须凭以上有关证件及经填写的回执(请见“附件三”)采取直接送达、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送达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确认登记。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出席会议时请股东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公司证券投资部。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201号宏业大厦8楼,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61012,信函请注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殷逸伦、邓金银

  (2)联系电话:0592-5065075  传真号码:0592-5030976;0592-5209525

  (3)联系邮箱:zhengquan@wanli.com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85

  2、投票简称:万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0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0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该议案都不选择的,视为弃权。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同一议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视为废票)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股份性质和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方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4年5月10日,我单位(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有“万里石”(002785)股票______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厦门万里石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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