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5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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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A塔12楼会议室。

  5、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星期三)

  8、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2.00一4.00需以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2人,其中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7:00)

  3、现场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创十二街8号院

  邮政编码:100176。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电话:010-58275259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晓敏女士

  联系电话:010-58275015      联系传真:010-58275259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83。

  2.投票简称:“思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表: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5月27日召开的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请委托人在相应表决意见的格内以“○”表示意见。)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32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部分高管列席会议。董事长王刚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主持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董事经过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最终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正案》。

  (二)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将于2024年5月12日届满,为顺利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符合规定的推荐人推荐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刚先生、朱兴旺先生、廖琼女士、王子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名闫忠文先生、金勇军先生、武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

  (1)提名王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朱兴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廖琼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王子寅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独立董事

  (1)提名闫忠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金勇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武龙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连续任职超过六年的情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关于召开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在河南省航空港区兴港大厦会议室召开二○二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33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郑州市航空港区兴港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陈文静女士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主持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将于2024年5月12日届满,为顺利换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由符合规定的提名人提名陈文静女士、何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陈文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提名,同意陈文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何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提名,同意何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兼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股东代表监事比例未超过监事会人数的2/3。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12日届满,为保障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董事会科学决策机制,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拟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王刚先生、朱兴旺先生、廖琼女士、王子寅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闫忠文先生、金勇军先生、武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其中武龙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闫忠文先生、金勇军先生、武龙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本次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分别进行表决。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各位董事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日

  一、非独立董事

  1、王刚先生

  王刚先生,1968年11月出生,中级经济师,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曾任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信贷员、风险尽职调查员、浦发银行郑州分行风险尽职调查员、业务部总经理、商丘分行行长、风险管理部总经理、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风控总监、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现任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3月,被选举为本公司董事长。

  王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朱兴旺先生

  朱兴旺先生,1986年7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香港公开大学。曾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项目经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中原航空港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朱兴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廖琼女士

  廖琼女士,1985年4月出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助理经理、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海外监察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风险控制部高级经理、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监、总经理助理,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2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廖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为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董事、高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4、王子寅先生

  王子寅先生,1988年10月出生,中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郑州航空港区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行政经理、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郑州航空港区兴港置地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港半导体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子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担任董事、高管等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1、闫忠文先生

  闫忠文先生,1962年12月出生,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工学博士,研究员职称。2018年开始担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闫忠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金勇军先生

  金勇军先生,1968年5月出生,金华市人,汉族,硕士,民盟盟员。1990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199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商法专业。1996年起在清华大学经管学院任教,现任清华大学战略系商法副教授。2021年5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独立董事。

  金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武龙先生

  武龙,1982年6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2009年12月至今任教于河南大学商学院,入选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原全国高端会计人才项目),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中原青年拔尖人才(中原英才计划)、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任河南省政府研究室经济发展研究处副处长(挂职);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任河南省开封市商务局副局长(挂职);2011年07月至今兼任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新乡化纤(000949.BJ)独立董事;2021年11月至今任花溪科技(872895.SZ)独立董事。

  武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83     证券简称:合众思壮     公告编号:2024-035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5月12日届满,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符合规定的提名人提名,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文静女士、何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换届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代表监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上述两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对各位监事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合众思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1、陈文静女士

  陈文静女士,1974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任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总监,现任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2024年3月,被选举为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陈文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何琳女士

  何琳女士,1985年5月出生,硕士学历,毕业于清华大学。曾任河南京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主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风险控制部副主任、风险控制部主任,现任郑州航空港兴晟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何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间接控股股东河南航空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参控股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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