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4-057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获药品注册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概况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研发的阿立哌唑口崩片(以下简称“该新药”)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的上市注册申请于近日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
二、该新药的基本情况
药品通用名称:阿立哌唑口崩片
剂型:片剂
规格:5mg、10mg、15mg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3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重庆药友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43501、国药准字H20243502、国药准字H20243500
三、该新药的研究和上市情况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化学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精神分裂症。
截至2024年3月,本集团现阶段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为人民币1,035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除该新药外,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已获批上市的其他阿立哌唑制剂主要包括浙江大冢制药有限公司的安律凡■(阿立哌唑片)、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博思清(阿立哌唑口崩片)、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的奥派■(阿立哌唑片)等。根据IQVIA CHPA最新数据1,2023年,阿立哌唑制剂于中国境内的销售额约为人民币6.57亿元。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新药本次获批上市,可为精神分裂症用药提供更多的选择,并进一步丰富本集团产品剂型。预计该新药本次获批上市不会对本集团现阶段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的行业特点,药品上市后的具体销售情况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用药需求、市场竞争、销售渠道等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
1由IQVIA提供,IQVIA是全球医药健康产业专业信息和战略咨询服务提供商;IQVIA CHPA数据代表中国境内1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药品销售市场,不同的药品因其各自销售渠道布局的不同,实际销售情况可能与IQVIA CHPA数据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4-05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召开方式:视频和网络互动
●互动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至5月16日(星期四)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osunpharma.com。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并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业绩和经营情况,兹定于2024年5月17日下午15:00-16:30召开本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的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
2、召开方式:视频和网络互动
3、互动网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参加人员
本公司董事长、独立非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因工作安排,前述参加人员如有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至5月16日(星期四)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或将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本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fosunpharma.com。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ir@fosunpharma.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24-05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情况:
1、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向成都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出资举办的安徽济民医院向徽商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本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向上海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4年5月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复星安特金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9,895万元、为安徽济民医院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为复星健康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91,048万元、为复星医药产业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862,718万元。
●本次反担保情况:
1、复星安特金的4名自然人股东将质押其合计持有的复星安特金约15.50%的股权为前述本公司为复星安特金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2、由于复星健康股东之一的宁波砺定系复星健康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平台,宁波砺定之股东宁波砺星、宁波砺坤(均为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间接持股平台)已分别质押各自持有的宁波砺定8.9969%、3.4878%的股权作为前述本公司为安徽济民医院、复星健康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截至2024年5月9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4年5月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约占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40%,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4年5月8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安特金(成都)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安特金”)与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江支行(以下简称“成都银行”)签订《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由复星安特金向成都银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贷款期限自2024年5月8日起至2029年5月7日。同日,本公司与成都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由本公司为复星安特金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复星安特金的4名自然人股东将以其合计持有的复星安特金约15.50%的股权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24年5月8日,本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香樟大道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出资举办的安徽济民肿瘤医院(以下简称“安徽济民医院”)于2024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期间(含首尾两日)与徽商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融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3、2024年5月9日,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健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健康”)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银行”)签订《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复星健康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2024年4月26日起至2027年4月26日止。同日,本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三》”),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于上述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由于复星健康股东之一的宁波砺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砺定”)系复星健康股权激励计划的持股平台,宁波砺定之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砺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砺星”)、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砺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宁波砺坤”)(均为员工参与激励计划的间接持股平台)已分别质押各自持有的宁波砺定8.9969%、3.4878%的股权作为本公司为安徽济民医院、复星健康提供的前述两项担保的反担保。
4、2024年5月9日,本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四》”),由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产业”)(1)已向上海银行融资形成且尚未偿还的债务、以及(2)于2024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期间与上海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务本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
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3,330,000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或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2023年6月28日)起至本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复星安特金
复星安特金成立于2012年7月,注册地为四川省成都市,法定代表人为王可心先生。复星安特金的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的研究、开发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截至2024年5月9日,复星安特金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93.10万元,其中: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持有其约73.01%的股权、其他14名股东合计持有其约26.99%的股权。
根据复星安特金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复星安特金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55,517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08,194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7,322万元;2023年,复星安特金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855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499万元。
2、安徽济民医院
安徽济民医院成立于2014年3月,住所地为安徽省合肥市,法定代表人为韩璐先生。安徽济民医院的业务范围为预防保健科,内科,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老年病专业,外科,普通外科专业,骨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放射治疗专业,中西医结合科,妇科。
2024年5月9日,安徽济民医院的开办资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单一出资举办方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健康。
根据安徽济民医院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安徽济民医院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0,170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296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1,467万元;2023年,安徽济民医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7,10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8万元。
3、复星健康
复星健康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陈玉卿先生。复星健康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从事健康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医疗卫生行业及其相关领域(医疗保健业、医疗教育业)的投资,接受医疗卫生机构委托从事医院管理,提供医院管理咨询(除经纪)。
截至2024年5月9日,复星健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0,435万元,本公司及控股企业宁波砺定合计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复星健康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复星健康的总资产为人民币766,083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278,311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87,772万元;2023年,复星健康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08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4,458万元。
4、复星医药产业
复星医药产业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吴以芳先生。复星医药产业的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药物临床试验服务;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药物检测仪器销售,制药专用设备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截至2024年5月9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95,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根据复星医药产业的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复星医药产业的总资产为人民币2,311,190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883,439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1,427,751万元;2023年,复星医药产业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8,05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46,450万元。
三、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保证合同一》
(1)由本公司为复星安特金向成都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安特金根据《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应向成都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分期履行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或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展期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
(5)本合同自本公司、成都银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保证合同二》
(1)由本公司为安徽济民医院于2024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8日期间(含首尾两日)与徽商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融资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安徽济民医院于上述融资主合同项下应向徽商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自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务履行期展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约定的债务展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5)本合同自本公司、徽商银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保证合同三》
(1)由本公司为复星健康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健康于《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应向厦门国际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4)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
(5)本合同自本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4、《保证合同四》
(1)由本公司为复星医药产业①已向上海银行融资形成且尚未偿还的债务、以及②于2024年5月9日起至2025年5月9日期间与上海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担保范围包括复星医药产业依约应向上海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融资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分期履行债务的,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上海银行提前收回贷款的,则保证期间相应提前。
(4)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据其解释。
(5)本合同自本公司、上海银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发生的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足相关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定期会议)批准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限于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5月9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2,668,081万元(其中美元、欧元按2024年5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占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8.40%;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
截至2024年5月9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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