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4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公司股份后,特别表决权比例届时会相应提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丁兆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不高于53.97%,公司已将丁兆先生持有的405,816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转换后丁兆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此次转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情况
2024年5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将丁兆先生持有的405,816份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为普通股份,本次转换后丁兆先生持有的特别表决权比例与转换前一致,仍为53.97%。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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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回购专户指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特别表决权股份转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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