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年05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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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将《关于增补江鲁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李刚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银亿控股作为公司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87,0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3.76%),具备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格,且临时提案有明确的议案和具体的决议事项,属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包括《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魏一雪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拟提请该次股东大会选举,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鉴于本次增加临时提案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共增补两名董事。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选举2名及以上董事时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故将《关于增补江鲁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与原补选董事的《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合并为一项累积投票议案,以《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更新后)》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项下包括魏一雪、江鲁奔两名董事候选人,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除上述变更外,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9:25, 9:30-11:30, 13:00-15:00;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

  7、出(列)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将会作为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讨论,不作为议案进行审议。

  (二)披露情况

  议案10.02《关于增补江鲁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议案11《关于增补李刚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为公司控股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其他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及202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提案8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10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且必须于2024年5月20日 17:00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11:30;14:30一17:30时。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覃丽芳

  联系电话:0778-2266867

  传    真:0778-2266882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547007

  2、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关于提请增加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3,投票简称:河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包括非累积提案和累积投票提案。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9:15,结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会议提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委托人对审议提案选择“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上述第10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的方法进行表决,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本项议案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累积投票制的选票不设“同意”、“反对”和“弃权”项,可分别在候选人姓名后面的投票栏内填写对应的票数。最低票数为零,最高票数为所拥有的该议案组下最大票数,且不必是投票人股份数的整数倍。如果在各候选人姓名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拥有的总票数平均分配给相应候选人。

  4、委托人对同一提案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提案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提案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提案进行投票表决。

  5、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辞职

  及增补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监事辞职情况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范赛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会主席江鲁奔先生、职工监事杨承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范赛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范赛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江鲁奔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杨承锋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职工监事职务,辞职后,杨承锋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范赛虎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江鲁奔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江鲁奔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杨承锋先生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选举产生新任职工监事后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职工监事之前,杨承锋先生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工监事职务。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范赛虎先生、江鲁奔先生、杨承锋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范赛虎先生、江鲁奔先生、杨承锋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董事、监事补选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8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控股”)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建议将《关于增补江鲁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李刚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被提名人江鲁奔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江鲁奔先生已向公司监事会申请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其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江鲁奔先生董事任期将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其辞任公司监事生效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关于增补江鲁奔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增补李刚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增补列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

  提名江鲁奔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万新波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职工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江鲁奔:男,1981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化工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6月至2005年6月任浙江善高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员;2005年6月至2010年3月任宁波镇洋化工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6年6月任东方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处经理、总监;2016年6月至2024年5月任银亿集团有限公司制造业事业部副总经理。2019年7月至今任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9年12月至今任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江鲁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其余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江鲁奔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刚:男,1976年6月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4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宁波大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2017年1月至今任广西银亿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李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与其余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刚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职工监事简历

  万新波:男,1982年10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16年3月任重庆南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员、研究所所长;2016年3月至2018年6月任重庆福腾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至2020年3月任重庆南松凯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中试负责人;2018年9月至今任重庆南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职工监事;2020年3月至今任重庆南松凯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万新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万新波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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