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4年05月1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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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为加强现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提高资金效益。

  2、投资额度

  拟使用的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4、投资产品

  本次拟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

  5、投资期限

  本次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6、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公司负责人在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财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和办理具体事宜。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投资事项不涉及风险投资和关联交易事项,投资额度未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保本型低风险品种,且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其极端变化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开展理财业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相关子公司负责人在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本次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的风险及收益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74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6月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212.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787.66万元。截至2021年6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47号)。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新型高端安全系列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车载控制器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两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芯微电子”)。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及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国微转债”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同芯微电子作为实施主体的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并将拟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收回,变更投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国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国微”)的募投项目。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与同芯微电子归还的全部募集资金(人民币10.5亿元本金及相关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的差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业务子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及备用资金储备。

  新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81,683.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052.2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使用76,630.56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39,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401.12万元(含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516.26万元)。

  目前,深圳国微正按照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预计未来12个月内会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及深圳国微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3、投资品种

  本次拟投资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且公司会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不排除其极端变化所带来的投资风险。

  2、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现金管理,并将加强对现金管理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1、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现金管理的组织实施,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的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投资不涉及风险投资和关联交易事项,投资额度未超过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根据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国微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保荐机构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详见2024年5月10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子公司负责人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24-027

  债券代码:127038     债券简称:国微转债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4、6、7、8项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紫光展厅1-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道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95,068,97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43,224,535股的34.9929%。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167,65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8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21,409,46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57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3,659,51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5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大会进行了见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979,0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26%;反对21,066,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395%;弃权23,3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977,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19%;反对21,068,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01%;弃权23,3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73,972,3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03%;反对21,073,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18%;弃权23,3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046,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55%;反对21,021,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44%;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3,145,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560%;反对21,021,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3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73,977,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519%;反对21,068,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01%;弃权23,33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3,950,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429%;反对21,09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485%;弃权25,2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3,049,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261%;反对21,09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398%;弃权25,29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提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春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股东,其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20,901,326股,审议该提案时,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4,101,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4%;反对66,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74,101,19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04%;反对66,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044,7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48%;反对21,024,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52%;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3,143,3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6530%;反对21,024,1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3468%;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74,037,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723%;反对21,031,4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276%;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65,294,9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9095%;反对29,773,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90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根据上述表决结果,该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黄文玉先生、马朝松先生、谢永涛先生分别进行了述职。《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4年4月1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朱永春律师、季乐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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