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间接增持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田溯宁先生及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天津亚信恒信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信恒信”)、天津亚信信者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信信者”)、南京亚信信智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信信智”)、南京亚信乐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信乐信”)、南京亚信信宁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信信宁”)、南京亚信信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亚信信宇”)的通知,田溯宁先生控制的北京亚信信行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与亚信恒信、亚信信者、亚信信智、亚信乐信、亚信信宁、亚信信宇合计7位有限合伙人分别签订了《合伙份额转让协议》(7位合伙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9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本次合伙份额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本次变更前,田溯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0.15%,间接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1.06%。上述变更完成后,田溯宁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权比例为51.31%(注:上述合计数与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公司的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间接增持的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权变动为平台内部合伙份额的转让,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间接增持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田溯宁先生承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承诺的限售期限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执行。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田溯宁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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