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05月0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4-020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5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秦建平先生主持。大会的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瑞平出席;其他高管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议案,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6、7、9、10、1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1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股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表决股份数234,956,400股,其所持股份在该议案的表决中未计入有效表决权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成龙、夏丽丽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提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3230          证券简称:内蒙新华       公告编号:2024-021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16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间要求。经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常青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常青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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