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9 证券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8日(星期三)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许晓军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2人,代表股份数量487,748,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0.4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434,447,3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1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公司股份53,301,4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3%。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会议,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
3.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王嘉律师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234,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78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本议案审议通过。
2.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233,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788,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弃权9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本议案审议通过。
3.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234,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78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本议案审议通过。
4.00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233,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417,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788,3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417,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本议案审议通过。
5.00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330,9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885,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6.00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52,885,5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反对6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885,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7.00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234,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78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本议案审议通过。
8.00 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234,3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2%。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788,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3%;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9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
本议案审议通过。
9.00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331,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886,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00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487,331,5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其中,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886,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2%;反对417,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11.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选举任勇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54,558,6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13,2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2 选举郑宝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54,558,6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13,2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3 选举许晓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55,113,2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67,8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4 选举万程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55,113,2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667,8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1.05 选举信虎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454,558,6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13,2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00 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1 选举王英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54,558,6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13,2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02 选举张学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54,900,0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454,6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2.03 选举蒋亚朋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454,558,6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13,2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13.00 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01 选举康启发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54,786,237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340,828股。
表决结果:当选。
13.02 选举张世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454,558,636股。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13,227股。
表决结果: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齐群、王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锦股份”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近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董成功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李方春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董成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8名董事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一致。李方春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职工董事简历:
董成功,男,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华锦集团董事,华锦股份董事,北沥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
董成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职工监事简历:
李方春,男,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学士。曾任湖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部副部长、改革与企业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法规部部长,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李方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任职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一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9票;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任勇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任勇强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郑宝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具体如下: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勇强(主任委员)、郑宝明、董成功、万程、张学军
审计委员会委员:蒋亚朋(主任委员)、许晓军、王英明
提名委员会委员:王英明(主任委员)、张学军、信虎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张学军(主任委员)、万程、蒋亚朋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许晓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继续聘任张宏伟先生、费建民先生、黄武生先生、陈希宝先生、宋炳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8日
聘任人员简历
任勇强,男,1966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在山西惠丰机械有限公司、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辽宁北方化学工业公司、山西北方成品油销售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任职。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受华锦集团实际控制。任勇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郑宝明,男,1978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在中国北方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化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泸州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任职。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郑宝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华锦集团及其实际控制公司联合石化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许晓军,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董事,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许晓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华锦集团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宏伟,男,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辽宁锦禾农资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北化凯明公司董事;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宏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费建民,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经理、经理助理。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锦西天然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辽宁北方华锦五洲化工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辽宁北方戴纳索合成橡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费建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及合营企业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黄武生,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武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希宝,男,1967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2004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阿克苏华锦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陈希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宋炳骑,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辽宁华锦化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宋炳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勇,男,1975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96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北沥公司总会计师。
刘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第一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24年5月8日在辽宁华锦商务酒店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现场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有效表决票为3票;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康启发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该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康启发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8日
选举人员简历
康启发,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安徽地矿局工程师,北方公司石油处工程师,北方公司石油开发部副总经理,北方公司投资三部副总经理,振华石油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其间兼任哈萨克斯坦KUAT公司董事长、KAM石油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北方华锦联合石化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康启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在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辽宁北化鲁华化工有限公司任职。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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