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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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 02:10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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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如公司股票价格在回购期限内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则本次回购股份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满6个月自动终止。

  2、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的下限1,500万股(含)、上限2,500万股(含)分别进行测算,若本公司最终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1、公司本次回购反映了管理层和股东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东价值;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750,773.47万元,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38,470.63万元,流动资产322,166.18万元,货币资金为37,771.7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经审计的数据)。若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2,500万股和2024年4月30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1.72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占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0.57%、1.27%、1.33%、11.38%,占比较小,且公司具备本次股份回购款项的支付能力。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认为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500万股(含)且不超过2,500万股(含),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回购股份提议人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1、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未买卖公司股份,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减持计划。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9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在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暂无明确的减持计划。若上述股东后续拟实施相关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提议理由,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徐洋先生,提议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提议理由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提议人徐洋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

  (十一)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回购股份的实际实施进度。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若公司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就注销回购股份事宜通知所有债权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实际情况,在本回购股份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补充、授权、签署、执行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证券账户;

  5、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6、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且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人数超过三分之二。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可能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部分股份注销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需要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上述风险可能导致本次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4-028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利精密”或“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4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更新后)(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玉根先生《关于提议增加2023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2024年4月30 日,高玉根先生持有公司277,725,941股股份,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富乐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3,289,133股股份,苏州古玉鼎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68,330,000股股份,合计占比约10.16%,符合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关于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及股权登记日等事项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6号1A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2、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不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将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3、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统计。

  4、议案十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且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以2024年5月14日下午16:00时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一11:30、13:00一16:00)

  3、登记地点: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姓名:李蕴桓

  电话号码:0512-69207200

  传真号码:0512-69207112

  电子邮箱:zhengquan@vicsz.com

  5、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和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和第七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26 投票简称:胜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6日)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的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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