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话题丨“鼠标手”、干眼症、颈椎病……职业病目录该与时俱进了,你怎么看?

V观话题丨“鼠标手”、干眼症、颈椎病……职业病目录该与时俱进了,你怎么看?
2024年04月29日 12:19 川观新闻

4月25日至5月1日

是我国第22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

我国目前有

随着新的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

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环境和职业危害

更加复杂多样

许多劳动者表示

“鼠标手”、干眼症、

颈椎病、空调病等现代病

到底算不算职业病?

颈椎病能纳入职业病目录吗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包括司机在内的不少上班族呼吁,将颈椎病、肩周炎、“鼠标手”等疾病纳入职业病目录。

针对这一呼声,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铁流告诉记者,要将肌肉骨骼性疾病等纳入职业病目录,诊断会是一个大问题。“确诊职业病需要确定疾病与工作的因果关系,证明日常生活中不存在其他危害因素。另外,即使能确诊职业病,后续的伤残等级评定也不好开展。”

“更重要的是,一旦确诊职业病,再就业必然会受影响。”管铁流坦言,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多数职业病造成的损害是不可逆的,而肌肉骨骼性疾病是可逆的。另外,职业病诊断书全国联网,若确诊颈椎病、腰椎病列为职业病,那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将被调离岗位,甚至未来都很难从事原岗位工作。”

建立职业病目录动态更新机制

工人日报记者梳理发现,自1957年我国首次发布《关于试行“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以来,职业病目录进行了3次调整,疾病种类也从14种增至10类132种。最近一次调整是在2013年。

当前,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更新,新职业、新工种和新业态不断产生,一些新的职业危害因素开始出现。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安全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任国友举例道,电磁辐射、非电离辐射等物理因素的危害逐渐显现,新兴行业如生物医药、基因编辑等,或使劳动者接触到新型生物危害因素,如病毒、细菌等。

任国友认为,职业病目录既要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建立动态更新机制,让目录更灵活、适用,建议重点关注新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评估其对职工健康的影响,并及时将相关疾病纳入目录中。

来源: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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