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年04月26日 11:45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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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909.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湖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6月,公司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开设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该账户专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公司已与国信证券及开户行共同签署《金融产品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7月,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置换,为避免专户数量过多不利于募集资金的统筹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公司将上述专户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金融产品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933.05万元。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933.0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57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购买了产品期限为272天的结构性存款9,6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产品尚未到期赎回。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投项目尚在建设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3021号),认为彩蝶实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彩蝶实业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彩蝶实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彩蝶实业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表1:

  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年产62000吨高档功能性绿色环保纺织面料技改搬迁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尚不能达到预计效益。

  [注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中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933.05万元。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933.05万元、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15.57万元。

  [注3]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购买了产品期限为272天的结构性存款9,6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相关产品尚未到期赎回。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号)核准,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9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85元,共计募集资金575,65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49,09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26,560,000.00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0,210,007.54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6,349,992.4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83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实施方式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业务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11.26%,是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不存在长时间的资金闲置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3、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七、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可以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1:2021年,签署宁波联合电光科技新澳股份威星智能新亚电子蓝特光学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电光科技、新澳股份、蓝特光学、东南电子珠城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电光科技、新澳股份、蓝特光学、雅艺科技、珠城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21年,签署威星智能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签署新澳股份、雅艺科技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签署新澳股份、珠城科技、雅艺科技2022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23年,复核宝立食品、东南电子和彩蝶实业2022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是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并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办理合同签署等相关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提供专业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组成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1楼会议室(一)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施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3年度董事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2024年度董事薪酬标准为:1、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标准为7.24万元/年(含税),按年发放。2、其他董事:2024年度,公司将根据其他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7票。

  鉴于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为: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履职情况发放薪资。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表决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施屹(兼任总经理)、张红星(兼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范春跃(兼任财务负责人)回避表决。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埃及项目增加投资额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埃及项目投资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公司拟向中国银行湖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湖州南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州南浔支行、招商银行湖州分行、交通银行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湖州分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公司代码:603073        公司简称:彩蝶实业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800,000.00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之“C17纺织业”之“C176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纺织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型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也是我国国际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在繁荣市场、扩大出口、吸纳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镇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限额以上单位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零售额有较大增长,国内消费市场明显回暖;终端消费市场回暖的利好传导到上游纺织制造业尚需时间,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纺织业工业增加值较上一年略微有所下降,但得益于经营成本的降低,实现的企业利润有明显增加。另外,受海外消费需求收缩和贸易环境风险增加等因素影响,根据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额较上一年有明显减少。

  (一)报告期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其中,涤纶长丝业务生产的DTY可以用于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的生产,同时染色及后整理也是涤纶面料和无缝成衣生产的必要工序之一。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涤纶面料、无缝成衣和涤纶长丝,主要服务为染整受托加工。公司涤纶面料业务下游以服装生产企业为主,同时涉及家纺、产业用纺织品等领域;无缝成衣业务下游主要为服装销售业;涤纶长丝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下游主要为面料生产企业。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涤纶面料织造环节的原材料主要为涤纶DTY、涤纶FDY,亦有氨纶、锦纶及纱类等,涤纶面料染整环节及染整受托加工业务的原料为染料、染色助剂、定型助剂等。涤纶面料织造所需的涤纶DTY部分为公司自主生产,部分由公司采购部根据库存储备、客户订单情况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外购的涤纶DTY、涤纶FDY优先考虑质量及供货稳定的因素。染整环节所需的染料、助剂采购实行“以产定购”和“提前备货”相结合的模式,综合考虑订单需求与染料质量进行采购。同时,根据客户需求及生产工艺差异情况,公司直接对外采购部分成品面料。

  (2)无缝成衣

  无缝成衣的原材料主要为氨纶、锦纶、纱类、涤纶DTY等,所需的涤纶DTY部分为公司自主生产,部分由公司采购部根据库存储备、客户订单情况向供应商进行采购。原材料具体品种规格的选择与确认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①根据客户对产品的要求或所提供的样品进行研发分析,确定原材料的构成并执行采购或自主生产;②由客户指定原材料构成,公司按照客户要求进行采购或自主生产。

  (3)涤纶长丝

  涤纶长丝的主要原材料为涤纶POY,该等原材料由公司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择机进行自主采购。其中,由于涤纶POY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在涤纶POY市场价格处于低位时,一般会采取备货策略,从而在原材料价格上涨时减轻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供应商的选择遵循质优价廉、地域就近的原则,公司会同时选择若干家供应商进行采购。目前,涤纶POY原材料的供应商主要为国内知名、与公司地理位置接近的企业。市场上涤纶POY供应充足,价格每日在中国化纤信息网公布,价格透明。

  (4)能源

  公司生产用水以京杭大运河支流水为主,城市市政供水为辅;公司经批准在浙江省京杭大运河支流取水,经净化、软化等处理后供生产使用。公司生产所用天然气由湖州南浔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供应,供应充足。公司生产所用蒸汽由湖州协鑫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供应,供应充足。公司生产所用电力由国家电网供应,供应充足。

  2、生产模式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公司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的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即公司在接到客户订单后,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和交货期限组织生产,该模式有利于降低公司产品库存,减少资金占用。

  在生产组织方面,公司涤纶面料生产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方式。产品所涉及的大部分工序由公司自主完成,在产能不足的情况下,公司部分涤纶面料产品的织造工序,后整理涉及的印花、拉毛、磨毛等工序由外协厂商完成。

  公司在选取外协生产商时,对资质、工艺、设备状况、质控制度进行充分的调研,综合考虑外协厂商质保体系、生产能力、交期、价格及服务质量等因素后进行选择和评估。具体安排外协生产时,公司根据自有生产能力的情况确定外协需求,向合格外协生产商下达订单,同时根据外协产品的工艺技术、合格率等与外协厂商议定价格。

  (2)无缝成衣

  公司无缝成衣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根据客户提供的样品款式、面料等要求进行设计打样并组织生产。公司无缝成衣生产同样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方式,部分无缝成衣产品的织造、染色、缝制等工序交由外协厂商完成。

  (3)涤纶长丝

  公司涤纶长丝产品规格类型多样,采取“提前备货”为主,“以销定产”为辅的生产模式。“提前备货”主要针对标准化产品,综合历史经验和生产规划,根据市场需求预测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提前备货生产,该模式能够缩短产品交货周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以销定产”主要针对部分定制化产品,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采购对应原材料并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包括直接客户、一般贸易客户和特殊贸易客户三类。直接客户,该类客户采购公司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加工面料、服装、家纺等下游产品;一般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向公司下单采购产品,之后寻找合适的下游厂商并销售产品。一般贸易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时未明确产品销售对应的下游厂商;特殊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自下游领域的生产商处获取订单,随后按照下游生产商的要求寻找合适的供应商组织采购。特殊贸易客户向公司采购产品时已明确产品销售对应的下游领域生产商。

  公司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等方式接洽客户,对有合作意向的客户进行资信评估,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管理,经过前期与潜在客户接洽、打样并确定双方可合作后,销售部基于潜在客户的采购数量、合作关系、运输及包装要求等因素综合评估进行报价,最终通过商务谈判确定交易价格及其他条款,并建立合作关系。此外,公司在拓展海外业务时,因语言和文化等差异获取客户信息途径相对有限,部分订单系居间商介绍,居间商介绍潜在客户后,公司评估潜在客户资信情况,建立客户信用档案管理,销售人员结合潜在客户采购规模、产品报价、公司产品利润等情况与居间商协商确定佣金的计算依据和比例,并由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后,公司与居间商签订佣金协议,由此获得居间商介绍的销售订单。

  公司主要业务的销售模式及获取订单的方式及途径如下:

  (1)涤纶面料及染整受托加工

  公司涤纶面料的销售兼有内销、外销,以外销为主。主要客户分为三类,其一为直接客户,该类客户采购涤纶面料主要用于生产加工服装家纺等下游产品;其二为一般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向公司下单,随后销售给不同的下游厂商;其三为特殊贸易客户,该类客户首先自下游领域的生产商处获取订单,随后按照下游生产商的要求向公司下单,并将产品销售给对应的下游生产商以赚取差价。公司涤纶面料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居间商介绍等接洽潜在客户,并按照潜在客户要求进行打样,经潜在客户确认后形成生产工艺单,双方协商形成最终报价,通过合同书、形式发票、网上订单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潜在客户确立销售关系。

  公司染整受托加工业务均为内销,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客户介绍等方式获取订单。公司经业务员前期开拓或客户介绍与潜在客户建立联系后,根据潜在客户提供的颜色、染料类型等要求进行打样,并交潜在客户确认,打样过程中记录染料用量、注意事项等,形成生产工艺单,以此作为生产标准及报价基础,双方对公司提供的报价协商后形成最终报价并开展合作。

  (2)无缝成衣

  公司无缝成衣的销售兼有内销、外销,以外销为主。公司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参加展会、客户介绍、居间商介绍等方式接洽潜在客户。公司无缝成衣销售为OEM模式,即公司依据客户授权,按照客户提供的样品款式、面料等要求进行设计打样,经客户确认后形成生产工艺单,双方协商形成最终报价,通过合同书、形式发票、网上订单及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确立销售关系。

  (3)涤纶长丝

  公司涤纶长丝的销售以内销为主,兼有少量外销,主要通过业务员开拓和客户介绍获取订单。公司根据市场行情、产品成本核算、供需状况确定产品价格后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以价格表形式发放至销售部门,销售部门根据价格表执行销售活动。同时,对于部分定制化产品,由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价格。报告期内,公司涤纶长丝业务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或款货两讫的销售方式,部分客户存在先货后款的情况。

  (4)定价模式

  公司不同类型产品的定价模式略有差异,但对于同一类产品在面对不同类型的客户时,均采用统一的定价模式。同时,公司产品及受托加工服务均为买断式销售,非因质量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退换货责任。

  ①涤纶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及无缝成衣的定价方式

  因涤纶面料、染整受托加工及无缝成衣的订单多数为个性化订单,因此生产时普遍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在接受订单前,一般会根据客户的工艺或目标要求进行打样,并在打样的基础上估算成本。同时公司考虑历史合作情况、订单数量、产品市场行情、客户要求、产品定位、自身产能状况等因素提出利润额或者利润率,以此形成产品报价,与客户协商,从而确定订单价格。

  在客户重复下单或工艺成熟度较高的情况下,公司也可以跳过打样环节直接估算产品成本和目标利润,或直接形成产品报价,与客户协商。

  ②涤纶长丝的定价方式

  涤纶长丝因产品规格标准化程度较高,普遍采取“提前备货”为主、“以销定产”为辅的生产和销售模式。

  针对提前备货生产的产品,公司一般会根据当期生产成本,同时结合市场价格(其他主要生产厂商的报价)以及供需情况(自身的库存情况、市场供应走势等),编制产品价格表并不定期更新,由销售人员掌握执行,销售人员一般拥有比较有限的让步权限。

  以销定产的产品,一般系在数量、规格型号、功能、交付方面有特殊要求的订单,公司一般会先进行打样,之后根据打样估算产品成本形成报价,与客户协商确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0,936.53万元,同比减少3.58%,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0,393.72万元,同比减少5.3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9,156.55万元,同比减少8.5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57,970.17万元,同比增加56.97%,净资产128,688.03万元,同比增加78.31%,基本每股收益0.96元,同比减少23.8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型的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合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3、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比例为84.44%,是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效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2、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专项意见说明

  (一)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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