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04月26日 05:4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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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278版)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周转和需要。通过适当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交易金额: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公司存在境外销售、采购和收付外币款项情况,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该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在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上述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经营稳健、资信良好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六)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套期保值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2、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3、公司财务部门套期保值工作小组将持续跟踪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4、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决策、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事项决策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规避与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提示公司关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6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

  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1、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股票数量为151,680股,已于2024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由418,165,234元增加至418,316,914元,股份总数由418,165,234股增加至418,316,914股。

  2、《公司章程》修订具体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结合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后,公司授权人员将及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等具体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具体明细如下表所示: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第1-8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全文将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1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唯捷创芯”)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新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4号楼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的实施地点,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25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8.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6.60元,募集资金总额266,932.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16,681.67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0,251.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第01003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原因

  “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唯捷创芯精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唯捷精测”),唯捷精测已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6号楼租赁房屋并将其作为项目的实施场所,自项目实施以来,芯片测试产能逐渐提升,项目已按实施规划进行人员招聘、测试设备采购并陆续投入生产。由于现有的实施场所单层面积较小,不利于后续产线效率的提升,为进一步优化项目运营效率,公司拟增加租赁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四街1号院14号楼作为项目实施场所,除此之外,项目投资方向、实施内容等均不发生变化。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集成电路生产测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有利于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五、相关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相关法规,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53 证券简称:唯捷创芯 公告编号:2024-007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李爱华女士召集。

  参加会议的监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地履行自身职责,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依规召开监事会、积极列席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及合法合规性进行了核查,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推动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合作精神,具备担任年度审计机构的条件和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提供服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为公司提供了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服务内容和工作量,确认支付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人民币20万元(不含税),前述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70万元(不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支付为准。因此,监事会同意支付2023年度审计费用事项。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事项决策程序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利于强化公司监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特此公告。

  唯捷创芯(天津)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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