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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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6日 05:3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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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290版)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委托人签字(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5、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附件三: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4月1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报表期末累积未分配利润为624,506,865.45元,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0,021,079.6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96,653,977.18元,2023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6,459,336.41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24,506,865.45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拟分配利润共计35,145,296.10元。同时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456,888,849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份分红总额。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六、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已健全并有效运行,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公司内部控制各项重点活动能严格按照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未发现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则的情形发生。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七、 审议并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八、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整体筹划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便于公司及子公司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2024年公司及各下属子公司拟向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司全体监事回避该项表决,与会监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便捷公司快速融资,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监事会认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事项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战略,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2022年11月30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 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5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02.00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2元,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570,4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1,370,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200,0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汇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账号为396000100100516344的人民币账户,实际到位资金393,653,418.87元,包含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71,200,000.00元以及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22,453,418.8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广会验字[2019]G14003650756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350,253,392.06元,本年度使用39,219,804.28 元,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以及利息收入共计37,004,255.50元进行永久补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0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354,716.9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645,283.0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0032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以前年度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95,053,972.32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15,053,972.32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8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00,000,000.0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公司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5月24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别详见附件1:《2023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及附件2:《2023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生产电源连接线组件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以下简称“新募投项目”),涉及募集资金37,164.53万元,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净额的100%。变更后募投项目预计在2025年6月30日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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